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0年,我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要求,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力推进落实“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任务,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5910件,审(执)结32744件。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229件,审(执)结4779件,结案标的额17.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9%、5.9%和50.8%。
一、围绕保障和谐稳定目标,依法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倾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积极服务发展大局,奋力担当保障和谐稳定政治责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从司法领域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指数。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保障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准确把握社会治安形势变化,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惩处严重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344件3750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541人。圆满审结了郝伟成等30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核准率达100%,刑事审判第一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改革,严格约束法官自由裁量权。
积极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致力平安吉林建设。我院连续8年被评为全市综治工作标兵(先进)单位,平安吉林建设工作在全省介绍了经验。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维护公平正义。理性把握发展和民生对司法的显性需求,立足民生改善大计,围绕总量翻番目标,按照发展方式转变要求,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民商事纠纷18516件,标的20.8亿元。追求“案结事了”价值取向,鼓励全员、全面、全程调解,案件平均调撤率31.7%,高于全省平均值4.5个百分点。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新模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得到省、市推广和中央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正确处理严格司法与保障翻番、依法办案与维护稳定、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的关系,超前预测和研判司法服务对策,并着力强化制度措施的转化应用。提高应对型司法能力,在抗洪抢险取得阶段性胜利后,适时出台了《关于加强灾后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意思》,省高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按照我院这个《意见》指导各地灾后审判工作。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保护公民权利,推进依法行政。引导人民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表达诉求,有效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坚决支持依法行政。就审判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及时通报行政机关,增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创新行政赔偿案件办案方式,确保赔偿请求人的权益依法实现。我院被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全国行政审判工作联系点。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巩固清积成果,维护既判权威。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置执行线索和应急事件。优化执行职权配置,完善执行工作考核体系,实行差错案件分析和执行责任倒查。大力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和制度安排,出台了《关于实行执行联动机制的实施细则》。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6045件,法定时限内执结5529件,标的额8.34亿元。我院代表全省法院接受了最高法院执行积案清理验收,并被评为先进单位。
(五)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合法诉求。中院成立了功能完善、设施齐备、制度健全、服务优质的“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服务中心”,设置了肢体残疾人和盲人专用通道,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问题,较好地发挥了立案信访窗口的保障服务、过滤疏导等功能。最高法院高度评价我院“两个中心”为“功能齐全、服务优质、全国一流”。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倾力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建立无障碍诉求保障机制。我院提出的启动程序一批、甄别退出一批、安抚救助一批、协调解决一批、打击处理一批的“五个一批”举措,被省高院采用作为全省法院信访案件的结案方式。实行“访随人走”、“离职息访”等一系列刚性制度,严格落实“四定一包”信访责任,强力推进信访案件评议、评查、甄别和化解,着力化解旧访,坚决防止新的有理访。中院梳理出历年沉积的263件群体访、重复访、长期访、越级访、极端访案件停访率为96.9%,其中彻底息访189件。省高院在我市召开了全省清理化解涉诉信访积案现场会。
强化审判监督,保障当事人合法诉权。严格坚持申诉、申请再审公开听证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启动再审程序,对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坚决依法纠正。全年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案件94件,占审结案件的0.28%。
二、针对审判机关特点,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不断提升队伍建设质量
确立了“求新、求实、自省、自强”的吉林市法院精神,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人民法院核心价值观。积极倡导“建学习型法院、做研究型法官”,重点解决法学理论不深、法律知识不足和法务能力不强等问题,积极为法官干警政治发展、学习进步和生活安康创造条件,实行强制休假、强制体检制度,切实保障法官干警的休息权和健康状态。积极培树系统内先进典型,得到14家中央主流媒体的报导宣传,发挥了良好的辐射带动效应。发扬伟大的抗洪精神,心系灾区群众冷暖,全力参加抗洪救灾,倾情展现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为优秀干部搭建成长进步平台,先后有7名干部得到省委、市委提拔重用,并将使一大批中青年干部脱颖而出。
在厚爱的同时,积极采取严管措施。按照法院业务分类,建立了以8项权力、3个风险等级和70个风险点为内容的“8370”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新机制,加强对热点部门和权力相对集中岗位不廉风险的监督与防范,以物质赏罚体现荣辱评价,形成他律与自律的统一。在机关,开展以“治庸、治懒、治散”为内容的“三治”活动,在党内,开展“对照党章看自己”教育整顿,整肃机关作风,发挥党员作用。在全国各级各类媒体聘请26名舆情监督员,以监督促公开,以公开促廉洁,以廉洁促公正。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和走廊文化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违法违纪问题查办力度,中院共开除3人,其他处分2人,免职2人,辞职3人。我院在全国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创新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三、坚持公正高效价值取向,不断强化法院工作管理,深入探索工作机制创新
加强审判管理,推进业务建设。以“审判管理管审判”为目标指导,努力以高质量的司法产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建立审判管理要素体系。将立案、审判、执行和评估、拍卖、鉴定、信访,以及审判作风、司法礼仪等一切司法行为和与司法相关行为全部纳入审判监管范畴,降低了“问题”案件的发生几率。二是建立审判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了以承办法官、审判长、庭长、副院长、院长五个层级和审判管理室、审判委员会两个机构为主体的“五加二”审判质量、效率、效果监管责任体系。三是建立审判管理制度体系。整合制定了涵盖各司法行为及与司法相关行为节点的6章426条制度规范并从11个方面进行了审判方式调整。形成了审判权依法行使、审判管理权科学运行即“两权并行”的审判管理新格局。中院各类案件上诉率18.8%,低于全省平均值8.6个百分点;发改案件81件,同比下降25.7个百分点;新判案件仅有28件发生信访情况,信访率同比下降58.6%。我院被特邀参加了全国审判管理机制创新经验交流会。
加强政务管理,推进机关建设。制定实施了《司法政务督促检查实施细则》,成立了信访攻坚、信息化建设、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和两级法院双向评价等7个重点工作推进组,全部完成了预期目标,提高了机关效能。
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加审判科技含量。主动适应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积极探索数字化时代司法模式,远程立案、远程提讯、远程庭审、远程接访、网络送达等便民惠民及司法公开业务陆续开展,裁判文书网上公布数量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拓宽了民意表达渠道。
加强安保体系建设,确保审判活动安全运行。为保障当事人和法官人身安全及审判、信访秩序,构建实施了以机关安全、审判安全、网络安全、枪支安全等九大安全为内容的标本兼治的安全防范体系。省高院在我院召开安保工作现场会,最高人民法院转发了我院的经验。
四、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认真接受人大及各界监督,努力改进和加强审判工作
坚持党的事业至上,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委决议、决定,坚决落实党委政法委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报告审判工作中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确保人民审判事业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人民利益和宪法法律至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执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了常委会审议意见。全市法院受理人大转、交办案件67件,按时限要求报告了结果;邀请代表观察庭审、听证、讨论案件,现场监督裁判过程和结论。省高院在我院召开了全省法院人大代表工作现场会。
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聘请司法监督员、舆情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监督审判执行活动,推进司法民主进程,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有2人荣立个人二等功、52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08人被嘉奖、12人被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审判、执行、信访化解和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以及司法宣传等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国法院前列。
在当前法律问题与社会问题相互交织、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时有冲突的背景下,司法作为制度化定纷止争的底线,矛盾集中,难度加大。个别法官裁判不公、司法不廉,质量不佳、效率不高,能力不强、执行不力,作风不正、形象不好等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服务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应对型、服务型司法措施还没有得到深入落实;法官断层、案多人少等问题还需要长期面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更大的决心和勇气,以更加有力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1年,全市法院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重大部署,准确把握全市改革发展总体思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是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纠纷,努力在社会矛盾化解上取得新进展。
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在社会管理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三是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在公正廉洁司法上取得新成效。
四是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努力在践行为民宗旨上取得新成果。
五是能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努力在保障振兴发展上取得新成绩。
各位代表,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起步之年。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依法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求新、求实、自省、自强,扎实进取,勇于担当,为我市振兴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