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司改办领导来昌邑法院考察多元调解改革工作
(2010-10-31 20: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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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2010年10月31日(星期天),中政委司改办赵主任,在省政法委领导秦利明、市政法委书记黎海滨的陪同下,来昌邑法院考察多元调解的司法改革情况。
通过现场介绍、观看专题片录像和王院长汇报,中政委领导对昌邑法院经验予以充分肯定,指示要大力推广昌邑法院经验。
受到领导的肯定和表扬,本来应该沾沾自喜,但是,心里却始终高兴不起来。
对昌邑法院的探索的创新程度,与会领导和司改办研究人员没有表态。
虽然我有席位,但是时间设计就是“拖到点儿”,不留领导、研究员提问时间,因此,我也就只好一言未发。
从我内心,是想突出强调一下昌邑法院经验不是“大调解”潮流中的激进者,而是另辟蹊径的法院附设多元调解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对法律体系中个别规范的修改和空白的填补,是司法资源的重新配置,是“马锡五审判方式”之后的第二次重大司法改革。
心里总是有些不好受的感觉:正宗的茅台酒,当二锅头卖了。人家虽然说香,但是那是和普通的二锅头比较的。
又想起师父临终前的一再叮咛:“你是副职,千万别搞改革。”
市政法委书记说:“吉林市已经开始推广昌邑法院经验,但是很多法院没有条件,比如说没有场地等等。”
王院长婉转地解释:“我们也是后改善的硬件设施。”
看来推广经验,不是那么一番风顺的。
不过马锡五审判方式不也就是马锡五那点儿事吗?以后也没再出现过第二个马锡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