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学会迎来新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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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审判学会迎来一批“客人”——他们是区政法委的全体工作人员。
前些天,区委书记在常委会上提出,昌邑法院的学习和审判研讨工作开展的好,要求机关参与学习,建学习型机关。
今天研讨的是涉及交强险的道路交通事故中中,保险公司的诉讼主体地位、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车主责任、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民事审判中民事责任认定的关系和数人侵权等法律问题。
自这次会议开始,审判学会实行庭室负责人负责研讨项目的机制。本次研讨题目,落实给曹红庭长负责,下期《昌邑审判》出刊前提供3篇论文供编委选择。
今天到会的会员非常多,大家讨论热烈,观点分明,理论水平之高,令很多人乍舌。
审判学会日益红火,令我时刻难忘那位不必加鞭自奋蹄的老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