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女给我们的启示
(2010-03-28 22: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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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偶然在网上看到中华女的报道,作为违法者、打人者,网上的支持率却很高。我初步感受是,通过网民支持“中华女”,可以推论出以下几点:
一、执法行为是执法机关的日常工作,以“三创一办”的运动形式,让很多人反感。
二、执法者的官僚作风盛行,虚张声势,搞不切实际的、不符合执法规律的政绩工程,不得人心。领导者应当提高依法、科学、民主的决策能力。否则,象昆明那样朴实的老百姓都要“暴力”了。
三、公权力的行使,不应当扩大化。执法权在公众领域行使涉及范围甚广,是非常令人敏感的范畴,本身就会触及多方面利益,容易引发冲突。而其他部门的介入,当然更易成为公众首先攻击的目标。
四、执法者本身的运动式执法,使公众对执法尺度的不可预测性产生反感,因此,对执法的正当性当然产生怀疑,从而导致降低执法权威。
五、法治社会是权利社会,人们享有越来越多的自由,而且在思想意识中,百姓的观念越来越强。因此,执法更应当带头注意维护公民的权利。死刑犯尚且享有不被“游斗”的权利,何况交通规范的轻微违法者。但是,公民享有更多权利的同时,也相应负有更多的义务。这位中华女违法打人确实应当受到相应的制裁和谴责。
六、法治不仅是人类目前探索出的最好的治理方式,而且在我国百姓中得到认可,这是可喜的一面。中华女事件,很多支持者的主要理由就是:中华女违章应当依法受到处罚,而不应当在其他权利方面受到侵害。中华女打人是违法的,但是,很多人认为其被强行曝光和在媒体面前遭受斥责,则是其人身权遭受侵犯在先,因此,才会出现打人事件。
七、退一步说,此事件背后有中华女及其同僚在利用网络争取支持,那么搞“三创一办”的政府决策部门是如何应对的呢?还在开会吗?抑或还在筹备会议或者还在为哪个部门负责以及会议的规格而争论不休。反正目前执法一方处境很尴尬,接下来的发展事态,我们拭目以待——这是对贵阳执法机关执政能力的一个严峻考验。
我认为执法机关绝不应当“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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