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道路该如何走
(2009-12-21 09: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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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上午,办公室里来了位68岁退休工人。陈述了半天,终于总结出其来访目的。
他曾经是一家已经注销的区属企业职工。1983年(26年前),在工作中手腕受伤。当时,单位工会、领导等到家看望,工资按月送到家。但是,今年才“明白”,其工伤待遇没有兑现。找了很多部门和律师,都说无法救济。于是来到法院,立案窗口未予立案。于是他找了一把手。今天是第二次找一把手,但是人不在。受人指点,找到我。
诉求:1、起诉原单位(已经注销),落实工伤待遇。
2、起诉原单位5名领导和同事,因为他们欺骗了他。
3、通过法院领导重视,给协调解决一套经济适用房。
我耐心地向他介绍了国家制定法的规定和司法救济的特点等。他表示明白。但是,他认为,有困难找政府、找领导,什么问题都应该得到满意的解决。
通过接访,我感觉到,中国的民主进程还十分漫长。
首先,民主政治要辅以法治环境。没有权威的法律体系、权威的司法机构、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和律师队伍,国家制定法很难为社会普遍接受和真正起作用。这位来访者其实就是没有把国家制定法和司法程序性看得很权威。他还寄希望于通过传统的、权力无边的“青天大老爷”来突破法律规定,以实现其经济目的。
其次,民主的进步不是等来的,是国家、国家机构和民众共同的进步。躺在民主大道上睡觉,再好的路也不可能引起进步。
再次,人类社会的发展,是复杂的过程,因此必须遵照科学的规律发展。法律同样是一门科学,你不运用它,它就不会迁就你。同样,民主政治的进步也是一条科学的积极的进路。人们要民主,要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同样要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因此,违背国家制定法的救济底线,还要法律救济是不科学的。违背民主的底线,一味无理访,如果侵害了法律保护之法益,还会被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