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因为用乡长茶杯喝水竟然被拘!
一个农民因为用乡长茶杯喝水就被拘!这听起来像奇闻,却实实在在的发生在神州大地上。
报载,3月22日,河南睢县农民魏克兴找乡长说事时,拿起办公桌上一水杯欲喝水,被乡长喝止。随后两人发生口角,出现肢体冲突,谁知乡长竟喊来警察。结果该农民被拘留7日,此事引起网络热烈议论。昨日(25日)下午,睢县新闻科称,由该县检察院、公安、宣传、组织和纪检等5个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今日下午将发布调查结果。
而乡长蒋友军称,是魏克兴先在他左胳膊下“打了两拳”,自己没有还手。随后再打电话报警。“如果我说了一句瞎话,我死全家三口”。
新春之际,总理在新年贺词中提出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言犹在耳,却发生了如此惊撼的新闻!先不论一个普通农民会不会先动手打“父母官”?请问,作为乡长,宪法有没有赋予他权力可以随便叫来警察拘留他人?即便确实是村民先动手,但旁观者称,其实仅仅是推推搡搡而已,那么这拘留7日的处罚有依据吗?为何仅凭乡长的一面之词就马上带走村民,而作为冲突另一方的乡长却可以不接受调查呢?
我们并不要求基层干部真个是“宰相肚里能撑船”,但孟子说过:“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既然吃了公家饭,至少应怀有为老百姓服务的心,为一个水杯引发一场纠纷,绝不仅仅是缺乏爱民之心,实在是滥用权力,不配做这个“父母官。”
一个政权巩固与否,不光取决于高层,与大大小小的干部做派也大有关系。像这样的一个普通农民因为用乡长茶杯喝水就被拘的事件,难道能听之任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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