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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不在功过范畴

(2013-07-02 21:27:44)
标签:

过失

职务

贡献

军功

刘志军

分类: 法治

    有朋友提起刘志军,说刘志军功大于过。

    朋友说的功大于过,应是指刘志军担任铁道部长期间,对中国高铁建设做出了贡献。相对贡献,刘志军的腐败问题是小事。

    我觉得这位朋友的说法欠妥。

    功过之论,应是指履行职务所做工作的功过。腐败犯罪与履行职务没有关系,不在功过范畴。换句话说,腐败犯罪不是工作的过失(非腐败犯罪可能是工作过失)。不是工作过失的犯罪,不在功过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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