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意见的告家长书
(2012-12-14 15: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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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育教师服饰杂谈 |
灌南县初级中学
关于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意见的告家长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2012年连云港市体育中考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要求,促进和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我校确定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耐久跑(男1000米、女800米)。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告知家长同志,希望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工作、督促孩子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孩子身心素质,配合学校全面提高孩子的体质,使孩子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
1.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在校长室领导下,由教务处、体育教研组、医务室、班主任共同配合完成,并列入学生成长记录或学生素质报告书,让各位家长及时了解孩子的体质健康发展状况。
2.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学生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学期末的评优评先;
3.《2012年连云港市体育中考方案》要求,耐久跑(男1000米、女800米)5分,计入中考总分,请所有学生及家长都应知晓并认真对待此项规定,每位学生都要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体育课的学习和课余体育锻炼,端正态度、积极锻炼,认真对待各项目的测试工作,尤其是耐久跑项目。
4.孩子有心血管系统、运动系统疾病、或者做完手术不久,还处在康复阶段的孩子,家长和学生要提前告知本班级体育教师和班主任,以便在测试时,区别对待,确保孩子的安全。
5.各年级、各项目优秀评分标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各项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
|||||||||
等 级 |
肺活量体重指数 |
1000米(分.秒) |
立定跳远(米) |
坐位体前屈(厘米) |
等 级 |
肺活量体重指数 |
800米(分.秒) |
立定跳远(米) |
坐位体前屈(厘米) |
初一男 优 |
73 |
4′00〞 |
2.2 |
12.5 |
初一女 |
65 |
3′40〞 |
1.86 |
15 |
初二男 优 |
74 |
4′00〞 |
2.31 |
14.4 |
初二女 |
63 |
3′40〞 |
1.89 |
15.9 |
初三男 优 |
76 |
3′50〞 |
2.41 |
16.1 |
初三女 |
63 |
3′38〞 |
1.91 |
16.7 |
灌南县初级中学体育组
2012-12-12
(如您对以上表述已阅读并清楚,请签名,由学生返校后交给本班体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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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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