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说上访问题
据报道,前些时候中国国家卫生部专家委员会的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教授、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主任孙东东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偏执型精神障碍属于需要强制的一类。因为它扰乱社会秩序。”“把他送到医院就是(对其人权)最大的保障。”这种说法极大地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感情,特别老上访户的感情,网上也是一片批评和声讨之声。
上访问题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上访话题也是一个敏感的话题,但看了这么多的讨论,又有一些自己的观点,不吐不快,于是凑个热闹,也来说说上访问题。
我是主张上访的,在我们国家一党主政的情况下,有必要给老百姓一种反映问题的渠道和方式。不允许上访,就不知道老百姓会有多大的冤情,就有可能引发更大更严重的社会问题。中央的政策往往是好的,出发点也没问题,就是越到下面就越变味,甚至面目全非。绝大多数的上访都是因为自己有冤情,合理的诉求得不到合理的对待和答复,迫于无奈才走此下策的。我们要辩证的来年看待上访问题,我认为我们国家在上访的制度上、管理上存在严重缺陷。现在基层的干部最怕老百姓上访,准确的说害怕老百姓越级上访,一丁点事,动不动就跑北京,北京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吗?最终还是要到地方来解决。但跑北京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引起领导重视,问题也许能及时处理;二是回来不用担心交通和食宿等费用,地方官员会去接,还能享受着某种待遇。为什么会这样?上面要问责呀。不管三七二十一,出现问题的地方,动不动就问责,弄不好官帽不保。问题就出在这里。我觉得有冤情要按程序一层一层的来,从村到乡到县到州到省再到北京,不行么?村里解决不了的就到乡镇,乡镇解决不了才到县到州到省,哪一级政府不作为,到时候再层层追究责任不行么?“一刀切”的做法,基层干部和老百姓都很受伤。
对老百姓的诉求,要讲法理和原则。有的地方政府怕老百姓上访,在国家有什么重大活动期间,老百姓提出来的任何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都相当的迁就,解决时宽而又宽,以至超出法理和原则的底线,用一句“以人为本”就搪塞过去。这种做法好吗?不好。长此以往,我们法理和原则的严肃性将何以维护,将把我们老百姓导向何方?我们国家又何时能走上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我们又将何来的文明进步?更让我们深思的是,对老百姓过度迁就的背后,又有隐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东西???我的想法是,该给老百姓的,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一个子儿都不能少;对老百姓过分的要求,必须要讲法理和原则,不能用一种歪风助长另一种歪风。
只要我们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什么见不得阳光的东西,老百姓要上访,由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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