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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曾几何时
近日重庆市政府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其下属各单位的近两百名新闻发言人在今后面对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时不得对大众隐瞒或说无可奉告,否则将被追究责任。
此举一出可谓大快人心啊,从此我们老百姓对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有了知情权,从此我们再也不用看着官员的脸色问话了。重庆市政府的这一规定可以说给广大的新闻工作者授予了一柄尚方宝剑,新闻工作者更是欢欣鼓舞。从此以后再也不是那种你说什么我听什么的记者招待会的模式了,而是我问什么你答什么的质询模式了。
记得小时候看港产警匪片中,那些犯罪嫌疑人经常用一句“我有权保持沉默”来回答警方提出的所有的问题。以所谓的人权来做挡箭牌,一句“无可奉告,我有权保持沉默”就可以打通全关了。人权是要保障的,然而大众的知情权也不能因此而被忽视。我个人觉得只有保障了大众的知情权才是对人权的最大保障,因为大众的知情权也是人权的一部分也是需要保障的。以一个人的人权换来大众的知情权,这是值得的,也是合理的。
我们是老百姓,我们是普通的大众,宪法没有赋予我们多么神圣和至高无上的权利,但是法律却赋予了我们知情权。面对各类事件和问题,我们有权利知晓,我们有权利知道事情的真相和原因,并以此为基础作出我们自己的判断。重庆的这一举措使人联想到委员代表们在今年两会上提出大要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提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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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是实现政务公开、对外树立政府良好形象的需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是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引导,是积极开展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都相继推出了新闻发布会制度,作为政府各类信息向社会公开的窗口,应该说,这样的举措加强政府与媒体的沟通,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可以保证政府信息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然而很多地方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最终却成了一个摆设,更有甚者,一个新闻发言人从头到尾回答的所有问题答案都是四个字“无可奉告”,于是乎新闻发言人便成了有些地方领导的挡箭牌了。出了问题就推给所谓的新闻发言人,而所谓的新闻发言人又以一句“无可奉告”打发了众多记者和大众的提问和问题。民众疾呼,我们需要知情权!我们有权利知道所发生的一切,重庆此举可谓顺应民心之举。
或许重庆的这一举措正是对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具体实践和试验田。希望重庆能够开好这个头,给全国的兄弟省市做出一个榜样来,希望这条“重庆路”可以走的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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