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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有人需要胸外按压!你可千万别救!

(2009-11-09 17:45:57)
标签:

行医执照

肋骨骨折

医疗事故

王建国

中国

杂谈

分类: 世风乱评

遇到有人需要胸外按压!你可千万别救!

——论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非法行医”的无辜

雪菖蒲

转载自:家庭医生在线

 

    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现在提到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去都不敢去了。想想也是,一顶“无照行医”的帽子扣在头上,估计谁也不敢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二审的结果很多人都很关注,反过来想想,中国的法律判决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一旦二审宣判,则再无机会翻身,其判决结果或许将影响整个中国未来的医学教育体制。之所以二审延期宣判,可能也是看到这一结果的巨大影响,可谓是慎之又慎。

    作为一名医疗行业的从业人员,我也不想为我们这个行业辩解什么,或者换句话说,无论我怎么说,其实患者、家属心理认定你是辩解,你就是辩解,所谓我也就权当是自言自语。

    对于北大一院这次的医疗行为,其实并无任何过分之处。手术之后的并发症、及时的抢救、抢救成功,看起来很符合逻辑的一套医院常见的“连续剧”,就因为第二天患者死了,而给所有参与演出的演员带来了阴影,也正因如此,本来常规的医疗行为也变成了“被非法”!

    中国的医疗体制有很多弊病,这些是老百姓看不到的,老百姓一直以来看到的,都是“看病难”,“看病贵”,似乎一切的罪魁祸首都是医院和医生。医院和医生变成了“吸血鬼”、“冷血恶魔”……老百姓总是在批判医生没有责任感。

    可是医院和医生的苦衷又有谁清楚呢?教科书里写的清清楚楚的并发症,在现实中,却一次又一次的在不了解医学的无知宣判下,成了医疗事故的“把柄”。医院在为自己正常医疗行为辩护的过程中,却往往成为了“掩盖罪行的辩解”。不负责任的媒体,无知无聊的报道,错误的舆论导向,使得老百姓与医疗行业的误会越来越深。

    这一切的一切,并不能怨患者,也不能怨医院和医生,其实说到底,还是老生常谈:体制的失败。

    一个医学毕业生,无论是本科、硕士、博士,至少要在医院进行一年的医疗训练才能考执业医师,再加上漫长的医师规范化培训。表面上看起来,医疗教育体制都是像规范化靠拢的。但是,任何一种体制,都需要行政部门配套的规范化管理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就像这次的被告当事人,即使通过了执业医师考试,由于各个部门之间工作效率的低下,无法立刻拿到医师执照注册,那么,在这段漫长的空窗期,是否意味着就不能正当地从事医疗行为呢?正像这次北大一院的三名“医学生”,很多不负责任的媒体抓住“学生”这个词大做文章,并以“没有医师资格就是非法行医”的帽子死死的扣在当事人的头上。

    关于死者的死因,北大一院一方坚持认为是肺栓塞,死于手术并发症,不属于医疗事故;而死者家属王建国一方,则坚持认为是由于“无牌医生”粗暴抢救,由于暴力损伤致死,是“蓄意谋杀”,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死者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是否可以作为落井下石的理由呢?

    关于胸外按压,大家也经常听到,尤其是家中有心血管疾病的家庭,医生也经常劝告大家需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常识,一旦出现紧急情况,不要等待医生和急救人员,应该先行抢救争取时间。而胸外按压,作为基本的急救措施,在飞机上,一旦遇到需要紧急救助的病人,空姐或许也需要“亲自上阵”,进行胸外按压,那试问,空姐有医师执照吗?走在河边,遇到有人溺水,救上来之后需要紧急抢救,路人见义勇为,为遇险者进行胸外按压,再试问,路人有医师执照吗?家中有心血管病的老父亲突然发病,需要紧急抢救,儿子给父亲进行胸外按压,试问,儿子有医师执照吗?如果在紧急情况下,一定要等到医生来再抢救,是否已经来不及了呢?

    任何医疗行为都伴随着风险,医学教科书里写的很清楚:胸外心脏按压最常见的并发症是肋骨骨折,并有可能损伤内脏,引起内脏穿孔出血,老年人由于骨质疏松而且胸廓缺乏弹性,极易发生肋骨骨折。

进行紧急胸外按压,既然是紧急,有时候在没有条件的情况下,为了争取时间,为了抢救生命,细枝末节的地方可能救顾不上了,正像前面说的,空姐、路人、儿子等等,是不是一定要有医师执照才能紧急救人呢?当然不是!法律是无情的,这个大家都知道,那么可否这样理解:如果空姐、路人、儿子把需要急救者的肋骨按碎了,就算是蓄意伤害甚至是谋杀?

    我想逻辑也不应该是这样的,否则估计以后再有人需要紧急救助的时候,也不会有人敢救了。

    那么咱们反过来想想这次事件,在当时患者心脏停跳的情况下,3个医生(无论是有执照还是无执照的都加起来3个人)一起给患者在紧急情况下进行胸外按压,由于持续时间长、患者骨质疏松、施术者力量大而导致患者肋骨骨折,可以说是医疗行为无法预期的并发症,而且,通过抢救,患者恢复了心跳,已经达到了抢救的最终目的。可以说,医生已经是尽到了医生的责任。

    虽然故事的结局很悲惨,但是,作为患者家属,反咬一口,把死因归咎于医生的暴力施救,这个立场明显是偏颇的,而且,在医院提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确定真正导致患者死亡的真正原因时,患者家属王建国一意孤行的坚持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是完全不同的两种鉴定方法,而最终的鉴定结果也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未免让人怀疑患者家属的目的到底是针对医院、针对医生,还是真的秉着对死者负责的态度。

    医院、医生的初衷,都是治病救人,如果不是因为死者当时心脏停跳、需要紧急抢救,我想不可能随便就进行有风险的胸外按压,如果医院医生的行为最终被判刑罚,那么我想对于任何一个医疗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生活中积极帮助别人的“热心人”,都极有可能从此变的更加“谨慎”。

    看到这件事,虽然二审的结果还没有出来,但我真的不希望最后的结局,导致我到时要郑重地告诉大家:空姐们,遇到飞机上有人心脏病突发,千万别救,因为你没有行医执照!热心人,看到有人溺水,千万别救,因为你没有行医执照!儿子在家里见到老爸心肌梗死,千万别救,因为你没有行医执照!各位热心的读者们,看到有人需要紧急胸外按压急救,一定不要救!因为按碎了人家骨头!你就是要坐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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