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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生自杀是不是被同学投票的结果?

(2010-04-27 06:07:27)
标签:

90后

15岁

女生

自杀

投票

赶回家

班主任

悲剧

雷梦佳

中国

教育

分类: 杂议杂评

 

   

中国教育总是不断地出悲剧,不断地总结,又再止不住地再出悲剧。据报载,河南有一名15岁的女同学和同学打架,老师“让学生自主管理”,于是发动全班同学投票决定是让该女生继续学习还是让她家长带走进行家庭教育一周。结果,该女生得知多数同学投票“赶走”她后,愤然留下遗书投渠自尽!

好端端的花季少女就这样死去,这无论如何也是教育造成的悲剧。可更让笔者觉得是悲剧的是,有一些擅于总结的“教育观点”却有意无意地把矛头对准了“学生自主管理”上,甚至有人已经开始把“学生自主管理的底线在哪里”作为严肃的课题来研究了。雕心流云很痛心地认为:这种思维是一种典型的“头痛医脚”的思维!因为整个悲剧根本就与“学生自主管理”无关!

 

首先,事件中的投票完全就是被老师引导或控制的“伪学生自主管理”!

说悲剧与学生投票无关,原因就是这场投票完 全是被老师控制或诱导的!光是投票里颇具中国教师特色的“让家长带走进行家庭教育一周”的选项,就知道绝对出自成年老师的思维意识。何况,事件的进行也印证了投票是在班主任周老师的控制下完成的——

据报载:46,雷梦佳和同年级其他班另一个女同学打架,班主任周老师在47组织全体同学投票。投票之前,周老师让雷梦佳先回避,然后让全班同学就雷梦佳严重违反班纪班规的现象做了一个测评。测评是道选择题:是留下来给她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还是让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结果对雷梦佳不利。26个同学选择让她回家接受教育一周,12个同学选择再给她一次机会。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周老师给雷梦佳母亲朱女士打电话,让她把孩子领走。对于老师的决定,朱女士说自己并没有反对,但当她赶到学校时,却发现自己的孩子不见了……                     (原文摘自《广西新闻网》)

 

从事件的进程看,班主任周老师不仅组织全班同学把定性为“严重违反班纪班规”的雷梦佳进行了有引导性的测评(选择题的观点显见就是周老师定出来的),而且还刻意地让当事人雷梦佳先“回避”!那么,既然是在老师引导下的投票,有多少成分能够称之为“学生自主管理”?如果要讨论教训,充其量就是老师引导失误,为什么要反省“学生自主管理” 的底线呢?老师组织了同学,设定了选择题,还人为让当事人回避,投票结束后还亲自打电话来执行投票结果——全都是在老师做,何必要赖到学生的自主管理上呢?——显而易见,这个投票就是班主任周老师利用教委的“让学生自主管理”的说法,自行策划的一次对违纪学生的处罚,只是没想到结果会这样罢了!如果从教育的角度来看,这位老师让当事女生回避的作法根本就说明了这位老师根本没有想过要对雷梦佳进行教育,“赶她回家”就是该老师心里渴望的!所以,如果说投票结果是导致这位女生自杀的原因,那这个投票结果我们甚至都可以猜测一下:会不会有周老师的意思在里面……?

 

其次是,就算是学生们自主管理选择的结果,班主任的也难辞其咎!

现在我们退一万步来说,就算这个投票是中学生们真正“自主管理”投票出来的结果,那作为班主任的周老师也应该为这个叫雷梦佳的花季女生的自杀负上主要责任!

无论你认为“学生自主管理”的底线是什么,学生是未成年人,“学生自主管理”必须在成年人(尤其是教师)的监督和调节下完成——这个观点相信没有多少人会有异议吧?既然如此,学生们投票让该女生回家一周的后,留下了一个非常好的教育这个女生的空间,可该班主任却放弃了这个对该女生进行教育或交流的机会,直接选择了打电话给家长,而且对已经被同学投票要求“赶回家”的雷梦佳,周老师连最起码的“看护她的安全”这一职责也没有尽到,这位班主任难道不应当为学生自杀的悲剧负上主要责任吗?

笔者无法主观臆测自杀的雷梦佳平时是不是一个好学生,但从周老师对她的态度和大部分学生选择让她回家接受“家庭教育”来看,这个女同学平时显然表现是不好的,同样是打架的另一位女生同学们也并没有投票赶走。但就算这个女生平时再调皮、再表现不佳,作为班主任的周老师也不应当作出让家长带回去教育了事的选择来,更不应该在同学已经投票后想当然地认为雷梦佳能够承受而放任不理而导致了花季少女自杀的悲剧——最起码一点,你连学生能不能承认也判断失误,凭什么作出放弃对该学生的教育“让家长领回去”的非教育行为来?

 

第三,事件发生后,学校的态度很扯淡!

说到此,我们可以明白,其实整个事件很简单:一个平时表现不好的女同学雷梦佳(甚至可能是个“女霸王”),由于“多次违反班规校纪,以致于班主任感觉“管不了”,就策划利用“学生自主管理”的理由把该学生“发配”给家长好好管教一周,没想到却导致了该女生的自杀。

事情虽然简单,可是事件发生以后,整个学校的态度却显得十分扯淡!——雷梦佳自杀以后,学校公开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周老师进行辨护,说周老师现在已经精神恍惚,请媒体和舆论“放过他”——如果是出于人道主义对周老师的关心,当然可以理解,可紧下下去学校的说法就让人恶心了:说学校老师人人自危,“都不敢再管学生了”;说周老师出事以后不道歉是情有可缘;怀疑雷梦佳自杀的沟渠有问题(认为雷梦佳不可能自杀);说到投票问题则就象某些教育高人的观点一样,推说是教育局要求推行学生自主管理却没有界定标准,但周老师按照“要求”推行了却“出事了”……

笔者终于在这个学校的观点里找到了为什么那么多的观点在“头痛医脚”地讨论“学生自主管理”的问题,原来目的和本应该承担主要责任的周老师的作法一样,是在用“学生自主管理”当挡箭牌为教育失当的老师们说好话、找借口!!!——而这,却是中国教育界很普遍的问题,不止是自杀学生的学校所特有!

笔者每次讨论教育问题时,总有少数自称是一线教师的人跳出来唱反调,他们否认“只有教不好的老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的说法,拼命强调现在的学生难教、不好管或不能管,拼命地解释教师是如何如何地不容易,教不好学生也是情有可缘等等。也就是说,在这些自称是“老师”的人眼里,有些教不好的学生是完全有理由发配回家,别让他们到学校来捣乱的!

这是一种多么令人心痛的观点!说这些话的人如果是老师,那更是让人心痛!更是让人明白为什么中国教育老是在总结反思却总是错误不断、悲剧不断!

因为学生不好管,所以老师犯了错就应当原谅?因为现在社会娇纵孩子的太多,所以老师就应该对学生没有办法?因为学生中有冥顽不宁的,所以老师就应该把这些学生放弃掉?……这些观点的持有者还振振有辞地说:“教育不是万能的”,那么,世界上有什么是万能的?如果是一个医生,是不是病人得的是绝症就理所应当地放弃治疗呢?——中国的教育界有这样的思想,怎么可能期望这些不称职的“老师”教好学生?

作为教师,不管你有天大的委屈,你都没有资格说学生是教不好的,或者是“不敢管”“不能管”什么的——为什么?——就因为你是教师!你的职责的是神圣和无法回避的!你在选择这个职业时就已经作出了抉择!如果你要认为就是有学生教不好或者说教不好的学生就是该放弃的话,那对不起,你根本就没有资格做老师!

以当事的班主任周老师为例:学生打架,作为老师你本身就是责无旁贷地该管该教育,可他扭曲地运用“学生自主管理”的办法来作为他把学生赶回家的工具;而且在投票时明明可以对学生进行现场教育的时候让学生回避;而投票结果出来后,不但放弃对学生的思想教育,而且连对学生在学校的监护工作也放弃掉;如此说来,学生在学校犯了错误,你当老师的办法就只能是把学生赶出学校赶回家了?——这样无能的老师凭什么还要替他辩护?他还有什么理?何况,从法律的角度,他对雷梦佳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其实,中国的教育界并不是没有理解学生的好老师,好的老师利用“学生自主管理”培养学生能力的例子也绝不是没有。可问题是,好老师的方法或经验总是难于成为中国教育“总结”的对象,更多的只会是一些不称职的“伪老师”们动不动就大讲教育的难处,动不动就大讲老师的难处,动不动就大数学生的不是……在这些“伪老师”们的眼里,教师只不过就是一个糊口的工作罢了,教育不好,一定是制度、管理办法上的问题,同教师的责任和能力都没有关系,反正这只是个工作,在应试教育的指挥棒下能带一批听话不出事的学生混到毕业考完试后就阿弥托佛——真正教育该做的工作和尽的心,他们才不会去操心呢!

于是,我们的教育就这样周而复始地不断出悲剧,出了悲剧就找些头痛医脚的教育高人们总结些不着边际的课题来讨论一番,然后就可以再磨到下一个悲剧再发生时……

一个花季少女因为班主任的不负责式教育而遗憾的自杀身亡了,但从学校到社会,有多少人意识到了那位该负主要责任的班主任才是真正应当总结的?讨论不着边际的“学生自主管理”式的问题当然很容易,但这样的讨论对中国的教育是不是真有帮助?不信的话可以验证,如果我们总是这样出了事后不从主观角度去总结分析,总是在枝节或虚假的地方作伪总结的话,用不了多久,类似的悲剧还会在教育的范畴内再发生的!!

可怜可怜孩子们吧——救救孩子!

 

                                                             201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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