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朝阳向优酷索赔1亿疑似商业行为
(2009-09-17 02:47:02)
标签:
张朝阳优酷索赔1亿视频网站商业行为土豆中国it |
分类: 杂议杂评 |
由搜狐、激动网、优朋普乐和华夏视联等4家国内新媒体版权拥有和发行方代表共同发起,联合全国110家互联网视频版权各权利方共同创建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在北京启动。刚刚成立,反盗版联盟发起方即宣布,已对优酷、土豆、迅雷等主要视频网站1000余部涉嫌被盗版侵权的国内影视剧取证保全,即日起将对优酷网涉嫌侵权的503部国内影视剧提请诉讼。据称,起诉将在未来一年内陆续进行,总计将向优酷索赔5千万到1亿元人民币。
“反盗版联盟”的成立对我国的视频版权的维护是一个积极的举措,但张朝阳等用“反盗版联盟”起诉优酷、土豆、迅雷等网站的行动仔细看来却远非表面上的那样简单。从各方面的消息综合来分析,“反盗版联盟”的这次起诉更象是张朝阳等策划的一个商业“作秀”,其用意可能在于为搜狐等视频的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
1、 搜狐有树立自己品牌的嫌疑。
2、 土豆和优酷的回应很有玄机。
值得注意的是,“反盗版联盟”首次引入了41家广告公司,承诺不在任何涉嫌侵权的视频网站和内容中投放广告。
有意思的是,优酷和土豆对“反盗版联盟”的起诉回应特别值得玩味:优酷除表示“根据中国的法律,广告主并不会因为视频版权问题承担连带责任”外,积极地宣称尊重版权,并“愿意加入反盗版联盟”;而土豆的回应更搞笑——它们高调地宣称“土豆网正式启动广告分成系统,版权方最高可以获得30%的广告收益分成,土豆网期望通过分成、采购、合作等各种方式能够逐步解决和版权方在商业利益上频繁出现的纠纷” ,积极地向社会表示土豆网和版权拥有者是要寻求“合作共赢”的。
这样的回应似乎并不是在对诉讼的内容在心,更多的是向潜在的广告主们示好,也在向影视制作部门示好:我们大家是利益共同体!——呵呵,看来起诉方和背起诉方都很清楚这一行为的商业价值,起诉的表态和被起诉者的回应都有着其实很明显的商业目的!
3、 “反盗版联盟”其实只应是个诉讼代理。
最大的疑惑在于:从法律上来说,“反盗版联盟”其实并不是版权的拥有者,他们充其量只是版权拥有者的代理。为什么版权拥有者自己不提出起诉,而要搞一个由同样是视频网站为发起人的“反盗版联盟”来起诉呢?在优酷方面的回应中,我们可以看到,优酷至少理直气壮地宣称《喜洋洋与灰太郎》是“购买了”播映权的——如果此言不虚,那就说明“反盗版联盟”也没有完全弄清楚起诉的视频网站的究竟是不是盗版。这样看来,“反盗版联盟”的起诉动机就更让人怀疑其有商业动机了。
由此看来,张朝阳等向优酷等网站的索赔绝不仅仅是一个版权追讨的问题,而是带有疑似的商业策划行为的举动。明眼人可以看出,“反盗版联盟”索要的一亿不过是个虚张声势的天文数字罢了。以中国视频共享尚处于不完善阶段的现状来看,“反盗版联盟”的这个起诉最终可能不会对优酷等网站产生巨大的影响,但却会对搜狐等四家视频网站带来一定的积极反应!
其实,作为参与影视制作的人士,笔者和大多有识之士一样是对盗版和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为深恶痛绝的!但是,如果高举着维权的大旗,其实只是为了自身的商业运作,那么,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对于影视视频版权拥有者的权益维护是产生不了太大效果的。只有真正从法律上、意识上正视了视频盗版的问题,合理地制定出保护措施和法度,才能对未来互联网的视频共享和影视制作行业带来真正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