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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40小时网瘾标准社会危害网瘾青少年下策美国教育 |
分类: 小说故事 |
中国有句成语叫做亡羊补牢,在前不久出现了“网瘾少年”被戒除机构殴打致死的悲剧发生以后,中国上下要求规范“网瘾治疗”行业(姑且称之为行业)标准的呼声越来越大。可令人始料不到的是,近日竟传出了“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和中南大学负责网瘾界定标准和治疗规范,该标准有望年内出台。一专家组成员介绍,初步认定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的消息。且不说这种亡羊补牢是否真的补到了“牢”上,就单单从这个标准本身来说,就是一个十足的畸形怪胎!
这个标准的制定,参照的竟然是国外的标准,且是未公布的“标准”!
据报道:此次我国网瘾标准的制订,主要沿用国外的标准,并结合国内成瘾者的实际情况修订。——这个“依据”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1994年,一位美国医生最先提出网络成瘾的概念;1997年,美国将网瘾列入了正式研究方向。但直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国家制订官方的网瘾界定和诊治标准!而据专家称:“在美国等国家,网瘾并未成为社会危害,因此出台标准也不迫切。”既然,网瘾在美国等国家“未成为社会危害”,那么我们搞这个标准一定是认定在我国“网瘾”已经造成了“社会危害”了。如果是这样的话,为什么我们不去研究和讨论为什么会出现“网瘾”之于美国不是危害而在中国是危害的“南橘北枳”现象,反而要标新立异地把人家还在“研究”过程中“未出台的标准”来参加“中国情况”推出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畸形异常的举动了!换言之,你参照的标准就不科学,怎么能期望推出的标准能够解决“网瘾造成社会危害“的问题呢?
仅有卫生部参与的“网瘾标准”界定,有人们期待的权威性吗?
关于“网瘾”,本身就是个社会普通争论的话题。“网瘾”是不是一种“病”,连首先提出这个概念的美国人都尚在“研究”之中,就算我们已经认定了“网瘾”已经是一种“心理疾病”或“精神病”,可是“不论是参与制订网瘾标准的专家,还是一线医务工作者,都明确认为药物治疗是下下策,戒除青少年网瘾,预防应放在首位,家长、老师、医生和学生应共同努力。”——那么,这种标准的制定就更显得滑稽和畸形了!你都说了靠“药物治疗是下下策”,而且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那么这就不仅仅是医疗范畴里的事情,而是一个社会综合的问题,换句话讲,卫生部组织的这个“标准”的鉴定除了卫生部的本职工作外,还代替了教育部、科委、社科机构等多个部门的工作!如此,所制定的这个“标准”有它的权威性吗?我们在用医疗的方式解决教育问题、解决社会问题、解决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问题……这样的处理方式,难道不能称之为畸形的处理吗?
这个“网瘾标准”的制定,到底能解决社会的何种“危害”?
翻遍了所有对制定这个标准的原因解释,理由不外乎两点:其一、青少年上网(玩游戏)成瘾,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学习、成长和生活;其二、全国已经出现了许多“网瘾青少年”犯罪的事情,已经造成了社会危害!(请注意:之前社会上热议的“网瘾戒除机构”的问题其实并没有引起重视,有关部门和专家或许认为,这些“网瘾戒除机构”的出发点是好的,只是方法欠妥,所以只要有了“标准”,就可以“规范”他们。)
那么,这个标准的制定,是否就解决了上述的两个问题呢?答案是否定的!
首先,是不是每周上网不足40个小时,就不足以危害社会?
如果把这个问题单独列出来,相信大多数人要认为这是个弱智的问题,可惜的是,我们偏偏要做出了“网瘾标准”这么弱智的举动来。“网瘾青少年”造成了“社会危害”根本的原因是教育的问题,是思想的问题,是社会的问题,可我们为什么要把它跟上网、甚至上网时间去硬扯关系呢?倘若你硬要说这是“上网成瘾”造成的,那么你也不用费力费心的搞什么研究了,干脆规定十八岁以下的孩子禁止上网算了!规定每周上网40小时就算是网瘾,那假如是一个周只上网39.5个小时的青少年因为寻找上网费用犯了罪,依照这个标准,只能说他“不是网瘾青少年”了吗?想要以这种标准来解决“社会危害”简直是头痛医脚的蠢夫思想!
其次,青少年的“网瘾”其实更多是网络游戏,你明明知道这一点,怎么还要弄出这个“时间标准”来?
这也是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每周上网40个小时,除了双休,等于是一天8个小时。我知道有的家长现在用了网校教育来辅导孩子,那么请问,如果孩子因为在网上“学习”正常功课超过不40小时,你是不是也要将其送到戒除中心加以“根治”呢?分明是担心孩子玩游戏,却搞什么“网瘾”概念来愚弄大众,这样的思维都是畸形的!我想请问一下这些“专家”和“专业人士”,你们明白什么叫网络吗?
第三,因为这个“标准”,导致青少年有更多的借口来反对“网瘾”的说法!
这个问题不用讲,现在这个“标准”已经遭到了六成以上的网友调侃!“你网瘾了吗”短短一两天就已经风靡了网络。不用想也能猜到,现在有许多成人的工作性质就要求他们每周上网必须要“超过40个小时”的,那这些人不全都成了“精神病”或者“心理疾病者”?关键的是,你想用这个“标准”来对付青少年,以现在孩子的狡黠,少不了白你一句,你也是“网瘾”患者!到时候,岂不是要出现父子同上戒除中心诊病的精彩?
网瘾,其实根本就是一个社会现象而已,根本是不可能用时间或标准来界定的!最先提出“网瘾”概念的美国,“网瘾”未造成“社会危害”其实根本就不是偶然的。因为造成社会危害的根本就不是“网瘾”,是形成“网瘾”现象的社会原因!
有一个高中的孩子告诉我,曾有一段时间他家人不跟他沟通,他也迷上了网络游戏,后来他父亲发现了问题,跟他做了“朋友”,还放他两三天假“痛痛快快”地玩两天了网络游戏,最后玩得他自己没有了兴趣,慢慢也就不迷那玩意儿了。
不知道大家看了这个故事有什么感想?——大部分青少年沉溺于网络游戏,其实游戏本身吸引人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在于他们根本不知道不玩网游应该做什么!我们都做过孩子,每个人小时候其实都有自己迷恋的游戏方式。关键我们的成长,是要找到生活和游戏之间的平衡方式,而不是不让孩子游戏就能解决问题的!
至于造成社会危害的,根子还在于这些青少年对人生对社会的态度不正确,而不是因为他们玩游戏!就如上文所说,你就算禁止他们上网了,因为对社会对人生的态度不对,他还可能因为迷恋台球而犯罪、迷恋跳舞而犯罪……
期待用“网瘾标准”来解决社会问题,是一种畸形心态下的畸形思维想出来的畸形标准!这样的标准,不但解决不了现在存在的青少年“网瘾”现象,反而会滋涨本来就已经“对社会造成了危害”的“网瘾戒除产业”的盛行!到时候,我们又不得不为这种头痛医脚的畸形标准付出代价,再来一次真正的亡羊补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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