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车案不判刑可能更公平!
(2009-07-21 04: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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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子飙车案公平胡斌谢霆锋艳照门杂谈 |
分类: 杂议杂评 |
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公众关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进行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斌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对于这个结果,还是有许多的人表示判罚不公平,更有偏激者大骂司法不公平,其实,该案的判罚审判长已经作出了很细致的解释,为什么照样有如此多的民众不满呢?究竟这样的案件要判被告胡斌什么样的刑才会让“大多数人满意”呢?
以笔者看来,此案的处理,包括此前胡斌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一百一十三万零一百元的动作在内,从司法量刑上来说至少不能说是“不公平”的,而认为“不公平”的民众所持的理由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的三点:
第一:胡斌是富家子弟,有钱人!有了钱就胡作非为,严重危害了公共安全,应该重判。
第二:胡斌撞人后虽然没有逃离,但胡斌的朋友,一群富家子弟,在车祸现场谈笑风生,让人感到恐怖。这样的人不杀一儆百,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就得不到保证。
第三:胡斌有钱,这三年对他来说根本算不上什么,也许一两年就在监狱内立功了出来,以他老子的实力,他根本就不会有生活上的改变,这样的悲剧还有可能会发生。
可是,如果以这样的理由,那么按有些偏激者的意见,倒真成了要将20岁的胡斌杀之后快了,这样的结果难道就能体现出“公平”来了吗?无论怎么样,胡斌虽然已经成年,但同样是一个涉世不深、不知轻重的小青年,如果说一个不是富家子的普通人犯了错我们要教育的话,仅仅因为胡斌是有钱公子就要量他大刑,脱离了教育的本质又能体现什么公平呢?胡斌撞死了人,可他毕竟还没有象某些名星一般逃离,还能停车了报警报医。把一个交通案的孩子非要推上绝路,我看也不见得就是公平!再说,他那些富家子朋友们的现场丑态的确可恨——但更可恨的是这些人全然是少了教育的表现,你跟他们讲道理,他们也未必能懂,重罚或杀了胡斌,就能震慑他们的无知吗?不管多少钱都无法恒定生命的价值,但胡家毕竟拿出了一百多万元认真地来解决——那些傻笑的富家子正因为是不明白生命的价值(尤其是别人生命的重要),所以才在现场现丑,《道德经》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他们都不懂得生命的意义,就算你把胡斌杀了也根本起不到作用的!
因此,关键的问题,其实不在要把胡斌判多重的刑,关键是这个处罚能不能让他明白他所犯的错误,能不能教育到他,同时能不能通过他的事教育到和他一样的富家子们!笔者认为,要达到这些目的,或许,有一种“不判刑”的方案可能更能体现到公平——
大家还记不记得几年前有名的“谢霆锋顶包案”?肇事逃逸找人顶包的谢霆锋最后被香港的法院怎么判的?——强制进行社会服务240小时!而胡斌案与“谢霆锋案”极其类似,我们或者可以借签一下这种方式,对胡斌案进行这样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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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我们只懂得讲舍生取义,却从来不告诉孩子们生命有多么可贵!胡斌只是个中国教育的牺牲品之一罢了。好在他才二十岁,通过这样的事情,让他重新补上这一课没什么不好!也许,还有许多孩子——包括不是富家子的孩子,也都需要补上这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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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办法,必须要在公众的监督和定期评定下进行。例如可以组织志愿者每个月对胡斌等人进行效果评估。这样做,避免了人们对胡斌在监狱得不到改造的担心,提高了公众的监督力度,让有钱人也难以做假!
谢霆锋当年也是涉世未深的富家子弟,可是就在仅仅240分钟的强制性社会服务中改变了许多,以致于后面在遇到艳照门后也能冷静对之。我们对一个人的惩罚,根子还要在治病救人上,倘若能以社会服务加教育的形式,让富家子们明白人生,明白生命,明白有的事情是用钱卖不到的,我想比不切实际的杀了他们还要管用得多。否则,民众的民愤倒真的是你判他几年都觉得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