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中山中学借贷办学破产 “惊动”最高法院

标签:
民办学校破产清算律师魏晓华律师杂谈 |
核心提示
昨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遵义中山中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500多名债主委派的200多名代表出席了遵义县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主太多,法院方面专门借用了影剧院作为会场,并在会场入口设立了安检门,警方也派出大批警力维持现场秩序。
http://www.gog.com.cn/pic/0/10/83/11/10831145_100956.jpg“惊动”最高法院" />
遵义中山中学里,没有修完的楼房旁,已是杂草丛生 资金链断裂借贷办学只维持4年
2003年,民间资本投资兴建的遵义中山中学的建设全面启动,并于2004年完成投资1.37亿元。建成后的中山中学拥有校舍11万平米,绿化面积11.5万平米,是一所全封闭、全寄宿的现代化中学,学校办学规模为84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4200人,建有教学楼、实验室、音美楼、图书馆、天文台等。另外,还建有400米跑道环绕的足球场,8个篮球场、4个排球场、50米游泳池等。当时,学校还荣获遵义市2004年度小城镇建设工作精品工程建设奖。
2004年秋季,中山中学开始招生。办学伊始即向学生及家长承诺:考上重点大学的学生退还高中学费;考上当年排名前10位名牌大学的,退还高中学费,并奖励学生1万元;考上北大、清华的,退还高中学费,奖励学生3万元。新开办的中山中学以一股“只争上游”的气势在遵义市声名鹊起,一度还出现了新生入学难。中山中学因此还曾被业内人士誉为“黔北民办教育的璀璨明珠”。但好景不长,到2007年8月,中山中学停止招生。
实际上,学校用去的1.37亿元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银行贷款和政府借款,另外学校法人还向社会借了高利贷,导致债台高筑,建设中形成的债务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后来资金链断裂导致学校官司不断,众多债主经常到学校逼债,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也得不到保证。后来,遵义县教育局先后将中山中学的教师分流到了其他学校任教,学生们也被陆续分流到其它学校就读。到2008年8月,曾经名噪一时的中山中学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终止办学。
2011年4月18日,遵义县法院依法受理了债权人申请遵义中山中学破产清算案。
久拖未决民办学校破产清算遇法律空白据了解,中山中学从2007年停办至今已经跨越了4个年头,可为何现在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呢?对此,遵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德刚道出了缘由:“之所以拖了这么久,是因为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上遭遇了法律空白。”
民办学校破产案件在国内极少发生,即便偶有出现破产的民办学校都被投资方自行解决了。但遵义中山中学不仅涉及到500多名债主,且欠下的债务多达上亿元,该校的实际情况令法院方面颇为难办:一方面当地党委、政府出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考虑,希望法院方面受理该学校的破产清算工作;但另一方面,法院却发现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未对如何受理民办教育“组织清算”进行明确规定,造成法院方面不知如何办。
在这种情况下,经过层层请示,201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6次会议通过了有关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批准设立的民办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的,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且组织学校破产清算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今年4月,遵义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债权人申请中山中学破产清算案,同时指定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为破产清算管理人,该律师事务所接受了债权人申报的债务。截止到2011年6月13日,中山中学债权人申报的债务总额为3.5亿多元。
http://www.gog.com.cn/pic/0/10/83/11/10831146_891718.jpg“惊动”最高法院" />
昨日,遵义县城最大的影剧院成了债权人会议会场。
债主数百县影剧院成破产清算会场
6月17日,遵义县人民法院决定组织召开遵义中山中学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于债权人、代表多达200多人,并有中山中学部分原教职工获准列席,因此法院方面专门借用了遵义县城最大的影剧院作为会议场所。此外,因过去几年来中山中学的债主们为了讨债曾经多次采取过过激措施,有关方面也为此次会议加强了安保工作——除了在会场入口设置安检门外,还调集了大批警力及法院工作人员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当日上午8点半,记者在会场外看到,很多群众围聚在警方设置的警戒线外,试图进入会场旁听,但被值勤人员婉言谢绝。记者注意到,有一对年愈八十的老夫妻手牵着手,步履蹒跚进入会场。原来,老人经人介绍,向中山中学的法人借出了全部养老积蓄。老两口说,法院受理了破产案,让他们又看到了希望。
在现场,很多债权人都说,这次会议是债主们最集中的一次,堪称债主“聚会”。经过选举程序,会议选出了债权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今后中山中学破产清算将按程序继续进行。
反思
200多万元竖旗杆,300多万元种楠木“完美办学”令人深思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遵义县城与遵义市区之间的中山中学。曾经车来车往、人流如织的学校大门已经紧闭,招生办公室的玻璃上还张贴着律师们贴出的清算公告。
征得管理单位同意后,记者进入校园,里面已是杂草丛生。在林立的教学楼之间,透过学生寝室半开的窗户看去,泛白的窗帘仍在微风中轻轻晃动,让人联想到当初曾经书声朗朗的场景。而从已经被债主踢破的教室门望去,教室墙上激励学生的标语依然保持完好,只是桌椅已经东倒西歪,且布满了灰尘。
校园内曾经气势恢弘的人造瀑布已经因缺水而断流,只在石墙上留下了斑驳的黄土印迹。不过,校园内10株珍贵的楠木却枝叶茂盛,亭亭如盖,据说每棵树价值都在三四十万元以上。不仅如此,一位负责清算的律师还指着校园中间的3根旗杆对记者说,由于当初投资方太过追求“完美”,因此要求采购旗杆时除了要求高度“越高越好”外,还要求旗杆应“一次成形,不许拼接”。为此,学校方面花了200多万元才竖立起这3根旗杆。
而在长满杂草的游泳池边,无论是在废弃的更衣室,还是在曲径幽幽的回廊内,四处都布满了蜘蛛网。据说,曾经在这里就读过的学生很多后来都考上了重点大学,其中一名还考上了香港的名牌大学。只是这名学生或许不会想到,他的母校如今已经这般破败了。
“这么好的学校就这样垮了,真的是太可惜了。”在中山中学长满野草的围墙外,一位当地居民这样对记者说。
相关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被终止的民办学校如何组织清算问题的批复
(2010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0〕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五十八条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第五十九条 对民办学校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退受教育者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