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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为词缘别无其他

(2010-01-22 09:20:27)
标签:

文字游戏

文字之交

以文会友

自娱自乐

杂谈

分类: 人生际遇

【凡人客栈】按语            

本博乃“大千世界之凡夫,历史长河之过客”,故曰凡人客栈;开博不及一年涉圈不足一月;来此以文会友自娱自乐,闲暇消遣之一:玩玩文字游戏,觅觅文字之交。下面便是在下今天方炮制出炉的一篇文字游戏。

 

 

          《一次加精成就一段博坛佳话》

 

日前鄙博小文《读王牌班长姐妹时文有感》引起一些关注,凡人博主并不意外。俺这“醉翁之意”虽“路人尽知”,但吸引眼球之若干效应尚在本人意料之中。

不过,发现给予我加精褒奖的圈子中居然有【如花如果】圈子,却始料不及。虽然自从蒙【如花如果】圈子圈主方唐镜先生邀吾入圈后,被加精文章接二连三。而此番不同。加精的并非国内圈子,而似是众所周知的新浪博坛唯一的海外华人圈子——新加坡【如花如果】圈子(权且认定为“唯一”,恕俺孤陋寡闻)。

故而,当时我在给【如花如果】圈子“距离”先生的回复中谨慎地说:

“此文能荣幸得到“如花如果”圈子的首肯,那我们不仅是博友,还是同志啊!”尽管如此,仍显风趣成分。其实,我潜意识本想更风趣一番:“...那我们不仅是同文、同宗、同仁,还是同志啊!”,只是鉴于唐突冒昧之顾虑,此潜台词终未出口。毕竟国籍不同,不敢造次。须知“涉外无小事”啊!

然吾之所以有如是想法,却并非空穴来风。

窃以为:

同文者:英语虽为新加坡行政用语,而视该圈诸圈友令人刮目相看的汉语文字功夫之正宗,可以有把握据此认定,其与我们同样以汉语为第一用语。此为同文;

同宗者:新加坡70%以上为汉族或汉裔恐非误传之事实。圈中诸友既然汉语这么传统正宗,别的不敢说,“五百年前是一家”总还可以见仁见智吧?此为同宗;

同仁者:在同一博坛共事(玩)的笔友、文友、诗友、摄友,特别是同一圈子的圈友,泛称其为“同仁”恐未必不可,不至于被认为是牵强附会吧?此为同仁;

同志者:这估计无须作无谓之解释。同志者乃“志同道合”也。其实,此词自古就有之,并非必与意识形态有关联。莫名其妙想当然反会弄巧成拙。此为同志。

凡人无意政治,昨日之文纯属偶然,且事出有因。凡人祗不过道出了一个普通中国老百姓的朴素看法:

百年之前系肥肉,

百年以后为蛋糕;

西方列强皆老师,

学生再笨亦开窍。

那么,【如花如果】圈子既然能给我加精,至少说明是容忍我这一认识的。不然“道不同不相为谋”,于情于理说不过去;再者,在下陋文实无足挂齿,绝不至于到能令人置道于不顾的地步。另一诠释便是,“弱肉强食”之现代版,世人已见怪不怪。

况且,此后圈主方唐镜先生仍然给拙文《北部湾之标志性建筑》加精。前不久,余还方获圈子“资深”头衔。

此其一。其二,其二位仁兄既然认可拙文,亦等同间接认可王牌班长两篇时文。这样一来,岂不客观构成“志同道合”之情节!哪怕是“疑似”也罢。

“自作多情”也好,“一相情愿”亦罢。凡人无意期待“求大同存小异”,作为博友、笔友、文友、诗友、摄友、圈友,哪怕“小同大异”也无妨啊。从玩文字游戏的角度,我觉得似可将这一“状况”适当放大一番,将此暂定性为“同志”亦不为过吧。文人么,追求词缘口彩不自古有之?

综上所述,赘言至此,难道还不足以“名正言顺”地凑成:“同文、同宗、同仁、同志”之“词缘”?!

俺的初衷不过是想成全此则词缘暨此段佳话。仅此而已,别无他意。归根到底,充其量也不过是玩玩文字游戏罢了。

退而求其次,即便权当笑谈亦未尝不可。

当然,若果然冒犯所涉相关诸公,则任凭处置,凡人甘愿认罚,决无怨言。只要该则词缘此段佳话客观上尚能自圆其说,俺的文字游戏就大功告成哉。不是吗?哈哈!

见笑见笑,一笑了之。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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