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丑为何不可外扬(任万杰)
(2023-07-13 15:12:58)
陆侃,在唐大历年间任溧阳县令,他清廉正直,深得百姓的爱戴。他有个儿子叫陆贽,在学习期间,和人家打架并且打伤了人,原本这是一件小事,赔一点医药费就行了,可是陆侃却要在大堂上审理此案。
夫人不干了,来找陆侃说:“咱儿子是读书人,现在和人家打架,这件事如果传出去,很有辱斯文,现在被打之人也不追究,只需要赔付一点医药费,你为什么要家丑外扬呢?”
陆侃问:“夫人的意思只要是家丑,就应该藏着掖着。”夫人点了点头。陆侃气愤地说:“胡闹,无论谁犯了法,都应该一视同仁,不可以拿清官难断家务事搪塞,要做到法不容情,才可以防微杜渐。”
随后开始审理此案,而且民众们可以旁听,一时间成为新闻,民众们都来了,案件不是很复杂,很快就审理清楚了,陆贽虽然动手在后,但是出手伤人,被当堂打了20大板,而且赔偿医药费。
民众们无不叹服,陆贽更是当堂认错,让人奇怪的是,没人嘲笑家丑外扬的陆侃,陆贽从此痛改前非,收敛了自己的性子,学得谦逊内敛,学习更加刻苦,唐代宗大历六年,十八岁的陆贽中进士,最后官至宰相。
陆贽一生记着这个教训,秉承家风和父亲陆侃遗训,清廉正直一视同仁,官民皆称道。当家里出了丑事之后,根据我们的理念,大多选择关起门来遮掩,当没有了好坏和对错之后,只能让事情变得更糟。(任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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