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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出了上篇博文,无论去谁家,临走大家都会用极具杀伤力的眼神将我从头到脚扫一遍。终于忍不住开口:“你们到底怎么了?”众伙恶狠狠质问:“某年某月日,我丢了一本书,究竟是不是你拿的吗?”
这是一个悲哀的故事http://www/uc/myshow/blog/misc/gif/E___6692ZHE1SIGG.gif。于是,我想起那个关于唐瑜的《二流堂纪事》中的某段故事,想要点拨这些所谓的好朋友们:
盛家伦在北京叫做二流堂楼上数百尺的房间里,买、借、拿、看、偷的书都有,堆积如山。在书店,他可以站在书架前看一整天,站得太累而觉得书太可爱,爱不释手,他便把书带回家。当时有一说法:偷书不算贼。有一回,他遇到一个书呆子胆子太小,不敢下手。盛家伦就把他不敢下手的那册洋书塞在他手里,那人对神偷手的感激之情是目瞪口呆,激动的一句话也说不出。
我想要说的是:“这个故事告诉大家,偷书不算是贼!其次,我…我是真的没有拿你们的书啊!http://www/uc/myshow/blog/misc/gif/E___6711ZHE1SIGG.gif”
后记:(在大家纷纷拿着鸡毛掸子、扫把威胁的情况下,终于妥协了。)
“好吧,小A,你的书在黑仔床下的鞋盒里,不要嫌弃他脚臭……小B,你的书在厕所架上……小C,别到处翻,你书在我枕头下,上次黑仔枕着睡,流了很多口水http://www/uc/myshow/blog/misc/gif/E___6702ZHE1SIGG.gif,你要是不嫌弃就拿回家吧!不过,你们千万记住一定要准时还给我哦~”
众人忍不可忍,于是我受伤了,无辜的黑仔也因帮凶知名被群殴。从那以后,无论谁丢了书,都要责问是否是我拿的,连不认识的人也慕名而来!!我的人生再无太平之日,真是‘杯具’啊!呜呜~~http://www/uc/myshow/blog/misc/gif/E___6706ZHE1SIGG.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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