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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计精彩,“团”聚快乐
——泰安一中西校社团筹建计划
学生社团是校园文化活动的有效载体,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组织学生社团有计划、有目标地开展活动,是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扩大求知领域、培养兴趣爱好、丰富内心世界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
1.组建社团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法卫
副组长:樊培成
组员:王任富、任玉新、杨忠强、齐凤军、陈传胜、郝现岭、王波、王合龙、董超、杨启春
规划社团活动的教育宗旨与目标、制定活动规章制度、审批与考核社团组织、协调人力物力财力等,保障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和持续的发展。
3.注重社团学生干部的选拔和工作指导。社团负责人是学生社团的核心和关键,他们的个人素质、工作能力直接决定社团在同学心目中的形象,影响社团的建设和发展。学校将采取公开招聘、个人推荐和竞选等方式,将能力强、乐于奉献、同学们信得过的优秀学生充实到各个社团的组织岗位上。并通过集中培训、交流观摩、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等形式,加强对社团干部的思想认识、工作方法、能力素质方面的培训和教育。明确要求社团干部工作中严于律己、乐于奉献,在学习上刻苦努力,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结束还对社团干部进行量化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后进且经教育帮助无效者及时进行调换。
第一类:学习研究型社团。此类社团与学生的学科学习密切联系,通过与有关学科的衔接、整合、拓展、延伸,为学生的学科学习提供资源,开拓学生的学习视野,提高问题发现与研究能力,寻找学科学习的实践途径。主要包括:
文学社团(筹):培养学生文学素养、定期开展征文活动,定期出版刊物。英语沙龙学社团(筹):锻炼学生口语能力、提高英语学习水平。
书法欣赏社团(筹):通过各种书体的书法欣赏,提高书法水平。
泰山地质文化探究社团(筹):走进泰山,了解泰山,增加地理野外知识。
科技发明社团(筹):通过各种小制作、小发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第二类:公益服务型社团。此类社团以最大限度地帮助同学和无偿服务社会为宗旨,关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使学生深刻感受当代中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感受帮助他人﹑奉献社会的快乐,学会如何做人﹑如何生活﹑如何对待自己和他人。主要包括:
绿叶志愿者社团(筹):开展校园内外各类绿化、卫生活动,美化校园。
爱心互助社团(筹):负责困难学生、各类社会捐助活动的组织宣传。
红十字会社团(筹):开展各种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全体同学珍爱生命。
普法社团(筹): 学法、守法,做一个知法懂法的高中生。
爱我地球环保社团(筹):保护环境、爱我家园从身边做起。
第三类:文体综艺型社团。此类社团以学生兴趣特长为基础,通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魅力的文体活动陶冶学生情操,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主要包括学生合唱社团(筹):负责各类校内文艺活动、周末演出等。
旅游摄影社团(筹):提高你的摄影技术,分享你的旅游收获。
校园记者播音社团(筹):负责校园广播、校内重要新闻发布。
棋类交流社团(筹):开展象棋、围棋等各种棋类的交流、比赛等。
三、社团建立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有社团章程。
社团章程必须明确规定本社团的宗旨、社团的制度、社团的机构、社员的权利义务、活动目的、活动的内容、开展活动的方式和招收社团成员的方法等内容。
2、组织机构。
确定社团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政治思想好,努力学习,熟悉本社团业务,热心社会工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有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工作热情。
部门设置:设社长1名 ,副社长2名,宣传部长1名,指导教师1-2名,成员若干名。另根据本社团的具体情况可下设:策划部、文艺部、外联部、财务部等部门。并分别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若干名
3、社长、副社长和宣传部长职责
(一)社长职责:
(1)负责本社团全面工作。明确协会的发展方向,协调各部的工作开展。(2)定期召开理事会与社团全体成员工作会议,传达学校对社团的工作指示,讨论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3)定期向指导老师及政教处汇报工作情况,反馈社团意见,争取学校的支持。
(4)加强协会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建设,组织本社团成员进行理论学习及实践指导。
(5)及时了解和关心本社团各理事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及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协调各方面关系。
(6)织组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维护本会的集体利益。
(二)副会长职责:
(1)协助会长的工作,处理本协会日常工作。
(2)会长不在时,代理行使会长职权。
(4)分管本协会各部门的工作。
(三)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所有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特别是要及时在校社团博客网站报道、宣传本社团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2)积极研究各种宣传方式,创新宣传手段,运用各种宣传手段为各项活动做好宣传的范围和力度。
(3)负责建设本部的博客,并链接到校园博客(http://blog.sina.com.cn/taianyizhongxixiaoshetua
4、社团活动
(一)社团活动的形式
(1)社团的常规活动;
(2)社团自己组织进行的非常规活动(以大、中型活动为主);
(3)社团间合作共同组织的活动;
(4)由政教处牵头组织的活动;
(5)有校外团体参与的活动。
(二)活动要求
(1)各社团必须结合本社特点,每月开展一次以上的活动。
(2)由政教处组织的活动,学生社团应积极配合,不得无故拒绝参加。
(3)社团开展校级社团活动,校外团体联合举办的活动,有社会企业参与的活动,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场所开展的活动,必须向政教处提交书面或口头申请,经政教处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
四、社团筹建流程
1、各年级根据实际情况及学校拟筹建社团种类组织,各班积极申报,一周后以年级为单位将申请交于政教处审核。(年级部总负责人为年级副主任;截至日前:4月20日)
2、学校政教处根据申请表核实申请情况,组织审核,组织通过审核的社团选举负责人。
3、通过审核的社团成立后,筹划本年度社团活动计划,积极开展社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