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士奇抢狼的戏怎么成了民意的胜利?
(2012-03-27 17: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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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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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士奇抢狼的戏怎么成了民意的胜利?
这些天滕州捕获疑似母狼的报道受到各界关注。一方面,警方说抓的到是一头母狼,可有市民却说,那是他家的宠物狗,而且还说出了自家狗的部分特征,据专家鉴定后证实,警方捕获的是宠物狗哈士奇。(3月27日山东卫视)
在专家鉴定之前,警方言之凿凿的声称捕获的是荒野狼,并将之作为一项重大战绩来宣传。可惜的是,最终这只是一场乌龙而已。在民众看来,警方出动百余人,最终却只抓到一只宠物狗,这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不仅警方的专业能力受到质疑。就连警方的形象也在这一场乌龙中被毁殆尽。
然而有意思的是,最终的鉴定结果出来后,很多的网友在无理谩骂,在抨击警方的同时竟将这一事件称作民意的胜利。自从市民爆料被捕获的可能是哈士奇,但还没有鉴定之时,就有不少人站在了警方的对立面,指责警方拿狗当狼,忽悠百姓。这下结果一出,他们就欢天喜地的称之为“民意的胜利”。似乎“民意”这种东西天生就该站在“公权”的对立面,这种倾向无论怎么看都是很危险的。
首先来说,在最终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公然的指责警方忽悠民众实在是不恰当。警方将哈士奇当做狗也未必是存心之举,孰是孰非,自然会有真相。但一味的和警方唱反调,并将之作为指责抨击警方的理由,甚至是哗众取宠,以此作乐就有些不甚恰当。假设来说,最终鉴定结果捕获的真的是狼,那之前认定捕获的是狗的人又该作何感想?
其次,这件事无论怎么看,无非也就是一只哈士奇类型的狗抢了荒野狼的戏,把本该一匹狼所应获得的荣耀、赞叹、震惊、仇视等这诸种情绪变成了一场乌龙,一场滑稽的搞笑剧。狗抢了狼的戏,狼怡然自得,依然逍遥法外,狗受尽眼球,受点波折。把狗放了,把狼逮着,这事也就过去了。把狗当做狼,未必是警方有意为之,不必上纲上线,毕竟警方这么认为,背后也是有动物园的专业人士支持的,不能把过错全怪罪在警方身上。
一场闹剧终以警方的失误收场,如果将之称为“民意的胜利”,那也只能说我们的“民意”是个悲剧,因为这悲剧是建立在对公权力的不信任之上的。而这公权力本身,却是人民所赋予的。如果民众不相信自己的政府,那我们还能放心的去相信什么?
作者:马桂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