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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跑题的2009高考作文:当兔子遇到狼以后

(2009-06-07 21:11:36)
标签:

兔子

老狼

丛林

游泳

高考作文

文化

分类: 酒徒时评

    为了躲避狼的猎杀,兔子被要求学游泳,这实在是滑稽的无奈,渺小的悲哀。短跑,爬树,游泳,都成了躲避老狼的生存手段。而从来都没有敢想过是否能跟老狼对杀!力量的不对称剥夺了大多数兔子异想天开的想象权!面对滴涎的獠牙,弱小的动物只有逃逃逃!

    可逃无可逃时怎么办?毕竟兔子学不会游泳,学不会爬树,那只有充当老狼的一盘小菜了。或者跳河淹死。一般的情况往往如此。

    可也有例外的可能,生存的本能让兔子知道急了有咬的手段,更稀有的例外几乎演义成天剑奇侠传,丛林中广为传唱,且听酒徒细细分解:

    因生活环境狼影频频,某兔乃身怀一把小兔飞刀,有一天在面对三匹或更多色狼的围剿时,终于濒临绝境,在獠牙触喉的刹那,白光闪闪,中一狼颈,立毙,划一狼股,终残,余狼骇若呆鸡。从未闻睹如斯兔,惊为虎而鸟散。老狼们尊严扫地,乃炮出丛林法律,由黑猫警长将该兔捆疯兔院,立查疯兔故意杀害罪,后在鼠蛙鹤犬等大小动物的汹汹鼓噪下,警长怕局面不可收拾,乃照顾各方情绪,判该兔犯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以警效尤。

    又有某兔,为躲避群狼追虐,乃营三窟,虐于此则避难于彼。奈何群狼耳目众多,嗅觉灵敏,兔顾此失彼,穷于奔命。终被十余腰藏利刃之破落狼堵于新窟,泼粪、执垃圾;昼夜叱骂擂窟不绝。一日,群狼暴力破扉入室,老兔腿折,小兔失踪,雌兔被殴,兔退无退,忍无忍,奋起抗暴,夺一刃,毙三伤四!兔被白猫警长收监,百余兔呼吁从宽,奈何网紧地遥,终不知该兔能否依丛林法律幸免不死。

    以上二例乃丛林里的异类,但只要丛林里虎豹豺狼不绝,自然不排除今后还会有更多的异种兔会绝境发威。奈何强势动物贪而暴,淫而虐,芸芸弱小动物依旧不得不进行逃跑的训练。虽然可能是永无效果的兔游泳,龟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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