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第七届“好日子杯”全国摄影年赛
(2011-03-08 17:35:21)
标签:
杂谈 |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第七届“好日子杯”全国摄影年赛
征稿启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单位: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
协办媒体:
深圳报业集团、凤凰卫视中文台、广东电视台新闻频道、深圳电视财
经生活频道、《人民画报》、《人民摄影报》、《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
《摄影之友》、《中国摄影家》、《摄影世界》、《数码摄影》、香港《中国旅游》
等
征稿日期:2011年1月20日——2011年3月30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评选日期:2011年3月下旬
颁奖时间:2011年4月中旬
展览日期:2011年4月中旬
展览地点:中国•深圳
一、规则
1、本届大展旨在综合呈现全国近年来在摄影上所取得的艺术成就,展示全国摄影家在各种题材、体裁、风格中所突显出来的艺术才华,以此促进全国摄影艺术交流和相互借鉴学习。
2、作品规格:10英寸,即最长边为10英寸(25厘米),所有作品一律不可装裱。不接受PS作品,黑白及彩色作品均可。
3、请填写参加表格,用正楷写明参赛类别、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地址、邮编及电话。
4、参赛者不收取参赛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
5、所有获奖作品,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印刷、出版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6、所有来稿,展览组织者自当尽心保护,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7、凡投寄作品参加本次展览评选的作者,举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章程之规定。参加本次展览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
8、评选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未取奖金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奖金统一归入深圳企业家摄影学会基金。
9、凡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评选委员会:
大赛组委会
主 任:
吕厚民 中国摄影家协会顾问、原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书记、副主席、原中国文联副主席、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艺术荣誉总顾问
杨元惺 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摄影专业委员会执行会长、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主席、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朱宪民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摄影家协会艺术委员会主任、中国艺术摄影协会执行主席、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王玉文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辽宁省文联副主席、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李伟坤 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广东省文联副主席、广东省摄影家协会主席、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最高荣誉主席
胡
王
梁
曾石泉
副主任:(排名不分先后)
崔铎声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荣誉主席、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顾问
卢杰英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荣誉主席、深圳市烟草公司副总经理
王
万
房凤堂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深圳市免税集团监事会主席
张明鸣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深圳市盐田港集团副总经理
宫少林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招商证券董事长
王纪言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凤凰卫视中文台台长
吴建斌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副主席、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常务董事、财务总监
秘书长(不参加评选)
王 琛 深圳企业家摄影学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深圳市新翔广告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评审组委会:
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委员会由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艺术指导委员会国家级专家组成。
三、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大赛分设风光、纪实两大类,奖项设置如下:
金奖 2名,风光类、纪实类各1名,每名奖金5000元。
银奖 4名,风光类、纪实类各2名,每名奖金3000元。
铜奖 6名,风光类、纪实类各3名,每名奖金1000元。
佳作奖 20 名,风光类、纪实类各10名,每名奖金300元。
优秀奖30名,风光类、纪实类各15名,每名奖金100元。
凡在本次展览中获奖及入选的作者,将获得由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颁发的证书,金、银、铜获奖者均颁发奖杯。
四、参赛作品解释
1、反映当今现实生活,如世界各国的社会风貌、文化生活、科学成就以及其他人文题材。
2、记录全国各民族文化遗产和民俗风情的作品,如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风
3、通过各种自然景观,表现摄影家的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
4、以环保意识为指导思想,用纪录手法再现地球资源、地质地貌和动植物的生态变化等。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2期东座705
深圳企业家摄影协会收
邮编:518040
电话:0755-88353199
网址:www.135-120-220.com
“好日子杯”全国摄影年赛参赛表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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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参赛表复印有效,贴于每幅作品之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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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本次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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