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半岛晨报所报导的“报道失实
美传媒巨头向大连民企认错”后,大连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峰公司”)状告德资企业——冯·哈根斯生物塑化(大连)有限公司名誉侵害案又传来新的消息,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于2012年3月15日宣判:大连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胜诉,冯·哈根斯生物塑化(大连)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鸿峰生物公司及隋鸿锦的名誉侵害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等。随着审判结果的公布,历经两年多的取证及两次开庭审理,法律终还大连鸿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公道。
事件原告鸿峰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一家以科研、生产、展示生物塑化标本为主要产业的高精尖技术企业,总经理隋鸿锦被誉为中国生物塑化第一人,公司经过9年多的发展,在全世界20多个国家的60多个城市举办过巡回展览。目前,在生物塑化领域鸿峰生物的技术堪称国际领先,并且其塑化展品在国际上已占有超过50%的展览份额。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四年前,蓬勃发展的鸿峰公司遭到了沉痛的打击。
2008年2月15日美国ABC电视台播出《20/20》节目称:美第一展览公司所使用的标本,是其提供商(鸿峰生物)通过不正当途径所获得并保存的。美第一展览公司是鸿峰生物在国外展览项目的合作伙伴,是一家纳斯达克上市的展览公司,多年来,鸿峰生物与该公司合作开发的展览市场占据该项目市场总份额的75%。《20/20》节目的播出造成美国第一展览内部巨变,公司股票暴跌,公司管理权发生变更。2009年2月,该公司新上任的CEO一度向大连的合作伙伴鸿峰生物提出终止展览项目的合作。
事件发生后,鸿峰生物为挽回这档虚假节目所造成的名誉与商誉损害,迅速就事件展开调查,总经理隋鸿锦教授更是亲自往返于中美欧等地区,在国内外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经过两年半时间的调查、取证,几经曲折,终于取得了包括人证、物证在内的大量确凿证据。2010年初,事件的起因终于浮出水面:原来该节目播出的虚假信息是有“死亡博士”之称的巩特尔·冯·哈根斯(冯·哈根斯生物塑化(大连)有限公司董事长)所编造,并恶意传播的。
“死亡博士”——本名巩特尔·冯·哈根斯
,德国人,经营着多家生物塑化企业,近期因为涉嫌学历造假、买卖尸体、偷税等问题丑闻频出。近年来,鸿峰生物等其他以生物塑化技术为主导的企业迅速崛起,并涌入国际市场,打破了“死亡博士”对此项技术的垄断格局。面对市场萎缩,“死亡博士”采取不正当方式设置迷局对中国企业进行恶意诋毁,以达到压制竞争对手的目的。“不幸”的是,此阴谋在事件发生两年半后大白于天下。
“死亡博士”这种在媒体前虚假演绎事实、刻意捏造信息诋毁他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名誉侵权,触犯了法律,严重损害到国际市场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鸿峰公司就巩特尔·冯·哈根斯及其公司指使孙某向ABC捏造事实,已向美国联邦法院和中国法院分别对哈根斯德国公司、美国公司、大连公司以及他本人提起诉讼,以寻求法律保护。2010年8月23日由大连市旅顺口区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法庭认为,无法证明侵权事实的发生、无法证明孙某(庭审关键证人)就是在ABC中出现的匿名当事人,所以驳回鸿峰生物和隋鸿锦的起诉。
一审判决后,鸿峰公司对判决结果不服,立即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与此同时,美联邦法院也已经受理此案。
2011年6月14日下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第二次审理,庭审历时5个小时。庭审过程中,上诉方又补充了9组新的侵权证据,其中最重要的一组证据是由美国联邦法院组织相关各方对证人孙某的取证材料。此外,就在二审开庭前,美国ABC电视台主动与鸿峰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详细说明了《20/20》节目的真相和制作过程,
这为 “死亡博士”所属企业的侵权行为又提供了强有力的佐证。
在大量的确凿证据支持下,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最终认定巩特尔·冯·哈根斯侵权事实成立,必须立即停止对鸿峰生物公司及隋鸿锦的名誉侵害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等。消息传来,隋鸿锦教授如释重负。这位被称为“中国生物塑化第一人”的科学工作者,在与“塑化”结缘的日子里,体味着悲辛胶着。在争议甚至阴谋中挣扎,在不解甚至谩骂中独行,只为有一天中国自己的生物塑化事业能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今天,这个愿望终于实现了,法律终于还给了他及他的团队以公道。
鸿峰生物的胜诉意义重大:纷繁复杂的案件取证与审理,不仅磨练了鸿峰人的意志,同样也树立了鸿峰人更高的荣誉感与使命感;不仅挽回了企业名誉损失,同时也使中国企业在世界各国的合作伙伴中树立了良好的国际形象,更重要的是,它很好的证明了时至今日,中国企业在面对复杂的国际纷争时,能够积极应对,恰当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真相大白于天下,法律终还中国民企以公道,也验证了中国那句古话“善恶终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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