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技艺转化成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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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技艺转化成商品
如果说你学会了一项技能,那么请把技能用商品的方式展现出来。否则,不过只是屠龙术而已!“朱泙漫学屠龙于支离异,禅其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巧而无所用,怎么能说是“技能”、“能力”、“才学”呢?!“无用之用,乃大用”?
说一个人很会写文章,可是不见其作品,或者撰写的只不过是一封书信、一个报告,只有一个特定的读者并没有大众“市场”,那也算不得好文章吧?读者大众没读过,也不想去读,怎么也不能瞎着眼睛叫好吧!?好文章应该有千千万万的付费阅读者!一封信、一个报告,能有千千万万的付费阅读者,差也差不到哪儿去,比如《曾国藩家书》、《傅雷家书》,编辑成书,一版再版,广泛传阅。
我们平生不断学习,自以为学到了不少才艺。可是并不能做成什么有市场的产品、服务来,那也就是浪费青春、打发时光自得其乐而已。谈不上才学,更无所谓贡献——你拿什么价值贡献给了别人呢?比如有人苦读唐诗宋词数十年,但不会作诗不会吟,既不见其诗词,也不听其吟唱,我们会说他是诗词大家吗,会夸奖其满腹经纶学富五车吗?“书蠹头”一个而已。
如今,照相是十分简单、容易的事情了,拿个手机随手可拍。很多人还会为自己的一个微笑、一个Pose自拍下来,陶醉半天。可是半天过去之后呢?清理手机内存,一张张一文不值的照片都会被清理、被删除,那些照片从摆拍之后就再也无人翻看。这样的照片“含金量”不是9999而是0000!但,如果真是一个摄影艺术家,经过精巧的构图取景,拍摄成“艺术照”,制作成“独一无二”的作品并拿到文化艺术商场标价竞拍,那么它就成了“作品”“商品”甚至“艺术品”。这个“艺术作品”与那个“自我陶醉品”当然是大不相同的,不仅仅结果不同,一开始的构思、目的就大异其趣,制作方式与过程更是大相径庭。不是吗?请你仔细想想看!
我们学习写作,就要把自己的习作当成艺术品一样来精磨细研,确保成为“作品”,力争成为“商品”。
我们学习技艺,就要让这项技艺能成为一种服务产品,争取有更多的人购买我们的服务。哪怕只是练练太极拳,也要能让人赏心悦目,甚至能吸引观众在自己身后自觉地排起了长队伍,跟着自己一招一式地舞起来;即便只是画一个鸡蛋,也要像达芬奇那样,画出五调子,画出广为流传的故事来……
我不是唯美主义者,也不是实用主义者,我的思想介于两者之间,是有点“俗”,俗到了想把一切价值化、商业化的程度!但,亲爱的朋友,请你想一想,你给孩子拍了多少照片,能拿出来做成相框展示,做成影集留念的有几张呢?你的孩子真心“欣赏”吗?五年过去了,十年过去了,你浪费了很多“表情”,也浪费了孩子的很多表情!家里的影集还是到照相馆拍摄的“傻笑”、“僵尸”照,我们生动精彩的生活早已被时光尘封。我们花了不菲的价钱,让孩子去学习绘画、音乐、书法、写作,孩子完成了多少作品?这些作品又有多少实实在在地有点“含金量”,可以拿来展示、拍卖的?如果你换一种方式来要求孩子:学习技艺一定要有商业化的作品!或许,不要多久你的孩子就有了作品、商品。即便显得拙劣,即便是那么地幼稚……有时间,你到儿童绘画展览馆看看,或许你的孩子的那些被你清扫掉了的“垃圾作品”更有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