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的境界与人等
(2012-11-09 12: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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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人生思考杂谈 |
分类: 春之思 |
审美的境界与人等
欣赏、体验、鉴别美,谓之审美。
审美有三种境界:赏心悦目境界、融合内化境界、创造表现境界。
赏心悦目境界:人被外在的事物的外表、行为以及行为传播出来的内在美所“吸引眼球”,而关注、赞赏、品评事物的美,从而产生美的愉悦感——赏心悦目的感觉!“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是一个人人皆有的境界。
融合内化境界:把外在的美采集、借鉴、拿来以装饰美化自己,塑造自己美的形象。包括借用美的事物修饰自己的外表,更主要地是借鉴、学习别人的精神美、思想美、心灵美来美化自己的灵魂,塑造心灵美!有的人从善如流,有的人积恶成习,因而人与人的外表、心灵的美均在这一境界分出优劣、高下!
创造表现境界:形成了美的心灵、有了美的思想、情感,内在美得到了升华之后,积极地表达、表现出来,通过美的言语、行为、作品来展示、传播美。所有能够称之为“艺术家”的人物必须进入这一境界。
审美是一种思考,更是一种行动,还要求是一种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和自我表现的行动。没有行动展示的美,无所谓美或者不美,最多只能算作“美的主观标准”:只不过是自己认为某种事物、形象、行为、思想情绪是美而已!表现、展示出来,很可能被公众认为不美甚至丑!
有些人把自己看到的并以为“很美”的东西描绘出来展示,给人感觉却可能是“很丑”——因为其审美尚处于自我感觉“赏心悦目境界”,对美纯属感性的、个别的认知与理解。“自以为很美”就是指的这种情况。
也有人,一言一行、一颦一笑、举手投足无不神采焕发,展示出迷人的气质,倘若不下一番聚合行为美、内在美的来修身养性,也是不可能达到的境界。这个境界就是“融合内化的境界”!
固然不可能人人都成为“美术大师”、“艺术家”,也不可能人人都要追求达到“创造表现美的境界”,但是停留在“审丑——以丑为美的境地”终归不是一个社会化——现代社会化了的人,充其量只能算作“小丑”或者“野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