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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不上大夫”法纪才会严明——官场感悟之五

(2011-02-28 12:49:53)
标签:

思想、杂谈

杂谈

分类: 官场感悟

今天,单位开始施行早晚按指纹识别机登记出勤制度,搞规范管理了。作为平日并不十分繁忙甚至有点闲散的行政单位,同事们觉得有些多余、有些约束、有些压力、当然也就有些思考、有些议论了:

“一个人有十个手指,可不可以代替十个人按指纹登记啊?”

“嗨,输入个假手指的指纹,做个假手指来摆在笔架上,谁先来谁就拿去帮忙敲一下吧!”

“跟管理员疏通一下,月底输单子时改一下不更好?”

……

真是办法总比困难多!

同事们的高明支招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在乡政府工作时考勤的情形:那时工作紧张,出勤也管得特别紧,因为书记、乡长工作繁忙,没有很强的时间规律性,人大主席就给出了个金点子——书记、乡长可以电话签到、可以事后说明情况再补签。鉴于实际情况,作为“一把手”也就默认了主席的“高招”。心里还蛮感激主席的,想的真周全啊哈,也给自己偷懒开了个方便之门,真好啊!

可是,制度执行起来就麻烦了。人大主席管出勤,他要电话请假,要补签,行还是不行呢?办公室主任,直接管着出勤登记,帮着书记、乡长、主席代签、补签,自己会不会顺便也补签几次,甚至带替他人签呢?还有更为高明的,不愿赶早到乡里上班或者想在县城呆着的,知道书记、乡长要到某个机关办事,他就来出谋划策、带路敲门、提包打杂、帮闲搭讪、陪酒敬烟什么的。于是,一个乡长、书记出行出行也都前呼后拥、八面威风起来……于是二三十个人头的乡政府机关正点签到上班的人就所剩无几了……于是正点签到比外出公干的多几次的就有意见了……于是出勤制度还要不要坚持如何坚持就得再商议商议了!

其实,一个最小也最容易执行的“出勤签到制”之所以难以坚持,难就难在我自己这个“一把手”也有懒惰的心理、也怕有约束、也怕失去那么一丁点的自由,失去那么一丁点的权利。对签到制度的反思,使我想到了所谓的“刑不上大夫”而天马行空之特权的威武、想到了“民主政治”要分权夺权之艰难、想到了抵制权、钱、色、欲之艰辛和奔向诱惑、堕落之惬意!

倘若,“刑不上大夫”,制度只用来管理下属,则法纪一定严明;倘若,“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官兵一致,民主平等,则法纪一定漏洞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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