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讲座——张汝伦教授
(2014-12-30 10: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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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西方古典康德复旦 |
分类: 学习笔记 |
第一讲:
1、如果康德在五十岁的时候就去世的话,我们将不会再有“康德哲学”,他仅仅是我们值得称赞的启蒙者之一。(德
2、除三大批判之外,还有《未来形而上学导论》、道德形而上学》、道德形而上学基础》、实用人类学》、《单纯理性界限内的宗教》、永久和平论。
3、启蒙的两个理性概念:理性的批判性、理性的解释性。
4、理性的基本信仰:理性之权威奠定坚实而持久的基础。
5、康德认为,如果理性不意思到它自己实际上是有局限的,不是无限的话,那么它不是在张扬自己的基础和权威,恰恰它是削弱了自己的基础。如果它不适当地认为自己的权能是无限的话,它不是在巩固自己的基础,它实际是在削弱自己的基础,从而会陷入各种错误,理性会变得无理性。
6、一味的强调启蒙理性第一个原则即批判原则的话,那么就会导致怀疑论,另外一方面康德也充分地意识到,科学的自然主义如果被极端化的话,也会产生唯物论。正是因为这两个原因,他相信必须要否定知识,或者说限制知识,以便给信仰留下地盘。
7、理性可以奠定知识和自由的基础。两个问题归根结底是形而上学的问题。
8、康德认为“形而上学”必须要经过三个阶段:独断论的形而上学、批判的形而上学、科学的形而上学。
第二讲:
1、我们的知识有两个来源:感性、知性。前一个是感性的杂多,直观的杂多,实际上是一个不确定的经验的领域,他除了具有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形式之外,它实际上缺乏进一步的规定。感性的杂多或者直观的杂多本身不能够构成知识,而只能构成知识的材料,我们人类只有通过理性的范畴,把各种各样的感性杂多或者直观杂多这些材料按照一定的规则综合在一起,形成判断,那才叫知识。这样的综合或者说连接直观的杂多的这些规则,就叫做范畴。范畴不是从经验当中派生出来的,而是知性提供的。
2、真理不是主观符合客观,而是说我们的知识和判断必须要符合我们的认识条件。认识条件必须要符合感性的先天形式、时间和空间,以及知性的先验范畴及其运用规则。
3、纯粹知性概念与经验性的,甚至一般感性的直观比较中是不同质的,它们在任何直观中都永远不可能找到,那么把直观归摄到概念之下,因而把范畴应用于现象之上是如何可能的。
4、想象力是介于感性与知性之间的一种中介性的能力,也就是说它能够沟通感性和知性,具有感性的某些特点又有具有知性的某些特点,有效地结合在一起。
5、想象力实际上是图式的承载者。图式是产生图像的规则和程序。
6、想象力为一个概念取得它的形象的某种普遍的处理方式的表象,我把它叫做这个概念的图式。(康德《第一批判》第二版p179)
7、我们对一个人的质疑和反驳,必须从接受他的前提开始,提出的质疑和反驳才有效。(黑格尔)
8、对于中世纪亚里士多德主义来说,图像是感官层面各种过程的结果,又是我们人理智抽象的基础。在康德看来,图像不是那么复杂,图像就是我们想象力。根据它自己产生的图式的作用,自发的结果。想象力根据图式自发就会产生图像。
9、在康德那里,客体必须符合心灵,而不是相反。
10、范畴:(1)量:单一性、多数性、全体性;(2)质:实在性、否定性、限制性;(3)关系:依存性与自存性(实体与偶性)、原因性与从属性(原因与结果)、协同性(主动与受动之间的交互作用);(4)模态:可能性——不可能性、存有——非有、必然性——偶然性。
11、我们关心的不是我们能选择和改变的图式或者规则,而是关心先天决定能把这些范畴用于任何杂多的条件的先验图式。
12、它们在一定的时间性的条件下,用于现象才是有效的。时间是范畴用于现象的必然条件。
13、我们所有的感性现象,都是在时间,或者在时间和空间中。外感官的现象,即在时间中又在空间中;内感官的现象,不占据空间,但一定是在时间中。因此无论对于外感官现象,还是内感官现象总而言之对于所有的现象,时间都是一个必要的条件。
14、时间是一切现象共同的特征。
15、图式无非是按照规则的先天时间规定而已。(第二版p184)
16、时间是一切表象联结的形式条件。(康德)
17、范畴在现象上的应用,借助于先验的时间规定而成为可能。后者作为知性概念的图式,对于现象被归摄到范畴之下,起了中介作用。(康德)
18、实在之物在时间中的持存性。(康德)
19、原因范畴的图式是实在之物,只要愿意设定它,就总是有另外的东西接踵而来,所以这个图式就在于杂多之物的相继状态。(康德第二版p183)
第三讲:
1、只有通过它们在经验性直观上的可能的运用,才能做到这点,就是说范畴只用在经验性知识的可能性上,这种知识就叫做经验。
2、康德在把从理论的领域赶走之后,他觉得冷不能够没有上帝,所以关于上帝的问题,这不是一个理论理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理性的问题。
3、其实传统形而上学的那些问题,上帝存在不存在,没有提的理由。因为它已经是我们理性认识范围之外的问题了,否则我们会陷入先验幻相之中。
4、知性是原理的能力,理性是连接各种原理的能力,形成一个整体的能力。
5、理性就是在建构形式推理,前提真结论一定真。但是单靠理性它不能够决定是否这个前提本身是真的,它只能够说我们要从别的什么东西得出来一个结论,说这个前提是真的。人的理性,它一定会不断地去寻找判断的根据或者条件。
6、只有理性它才会去寻找推理以外的东西。不可避免地要找到一个系列的终点,不可避免要寻找无条件者,要寻找整体,各个现象只是这个整体的要素,但是它们不是整体,康德就把这样的整体就做理性的理念。
7、概念用于知性的对象,或者叫感性的对象,使我们得于有意识的感觉活着知觉到这个对象。理念是构造和安排我们对世界的反思。理念实际是一种二级地位的东西,一级的是我们对个别对象知觉的反思和思辨,这就是知性。
8、理念要给我们整个经验提供一种秩序。没有理念我们也可以得到经验,但理念给了我们自然的秩序之表象。
9、所谓的二律背反,实际上都是关于无条件整体的一个陈述。(1)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反题,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2)世界上是事物都是由个别事物或者说单一事物组成的复合体。(3)世界有自由。反题是世界没有自由,只有因果规律。(4)世界上有必然的绝对存在者。正题和反题同样都讲得通。
10、理性不可能越出经验的红线,去给我们提供一个超经验的知识。
11、自由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把它放在实践的领域里面,才能够解决。
12、要证明上帝存在这样的努力,本身是一个无可救药的幻相。所以我们根本就没有关于上帝的理论知识。
13、我不得不悬置知识,以便给信仰腾出位置,或者说留下地盘。
第四讲:
1、哲学的根本目的是至善。(笛卡尔)
2、大自然在安排我们的理性时,其最后意图本来只是放在道德上。(康德)
3、本体世界虽然不是我们的认识对象,但是在实践中却和我们息息相关:意志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构成了理性的终极目的。为什么?因为它们是我们的人生意义之所在。
4、与此相比,理论的关注在此是非常微不足道的。(康德)
5、粗略地浏览一下这部著作(第一批判),人们会以为,它的用处总不过是消极的,就是永远也不要冒险凭借思辨理性去超越经验的界限,而这事实上也是这种形而上学的第一个用处。但这个用处马上也会成为积极的,只要我们注意到,思辨理性冒险用来超出其界限的那些原理,若更仔细地考察,其不可避免的后果事实上不是扩展了我们的理性运用,而是缩小了它,因为这些原理现实地威胁着要把它的原本归属于其下的感性界限那纯粹的(实践的)理性运用。
6、科学知识的原理,如果超出其正当的使用范围的话,不但得不到它向我们许诺的关于本体世界的知识,更要紧的是它会排斥理性的实践运用也就是道德运用,这种结果我们在当代种种用自然科学的理论来解释人的道德行为的做法中已经看到了。那种解释的结果其实就是取消道德,把人的行为纯粹理解为一种生理的或者说心理机制的结果。
7、如果不能够遏制思辨理性的那个僭妄,那么理性的实践运用及道德就根本不可能了。
8、我们人类社会的价值和善,不能够得到纯粹理性的支持的话,那么我们真的会陷入像雅各比担心的那样,陷入一种虚无主义。
9、实践(道德)上有必要肯定我们是自由的。
10、道德行为是一种规范性的行为。道德由道德法则与按道德法则去行动的两部分组成。
11、人的行为是按照某种规范来行动的,所以我们会说这个行为是对或是不对。康德把这种规范叫做准则,这是一种自发的行为。(暗示了自由)
12、只要是有目的做一件事的时候,一定有他的准则来决定的。目的是准则的一部分。
13、有目的的行为一定也是有准则的行为。
14、我们人还可以问还有没有按照另外一个准则行动的能力,这就是人还有自由,或叫自律。
15、人不但是自然存在物,并且还是精神存在物。是自律的。
16、自由实际上是我们自己先验的认定。
17、人的自由与不自由,不是一个理论来认定的问题,这实际上是自我的承诺,是一种信念。孔子:我欲仁,斯仁至矣。
18、人之自由的,裁纸刀是不自由的。(萨特)
第五讲:
1、是我自己决定了我怎么去做,是我自己采纳了这个准则,按这个准则去做。
2、自由的因果性:自律;自然的因果性:他律。
3、先验自由是不依懒于经验的,不是经验的现象。
4、康德要解决的:人有没有自由,人能不能自由。
5、我们要在诸多准则当中,最后选择一个合理的符合理性的话,,那我们就不能够仅仅只有主观的原则(准则是主观的),我们还要有一个实践的法则,或者说我们要有一个客观的原则。
6、康德把客观的实践法则,叫做命令。
7、命令:一种是无论谁要有某种目的,他就要有必要的手段,康德把它叫假言命令(如果要怎么样你就怎么样,有条件命令);一种是无条件的命令,就做定言命令,或叫绝对命令。
8、对人构成无条件约束力的法则或绝对命令有两个条件:有某个我们理性需要的目的,并且所有人都能在理性上必须试图去完成的那个目的。有一个命令,它是一个真正的法则。
9、康德对定言命令的经典表述:要只根据你同时能够愿意它成为一个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
10、康德对定言命令的经典表述:要这样行动,就好像你的行为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普遍的自然法则似的。
11、道德法则又是什么呢?如果道德法则对我们有无条件的约束力,那么使我们的准则去符合它,就不能简单的是因为我们要这么做,第一,不能死因为我主观要这么做,第二,也不能是因为它满足了我的某种目的,给了我快乐或者给了我满足。不然,道德法则变成有条件的呢。
12、人之所以为人,他的行为特征是无条件的,这就是自由。
13、我们是我们自己行为的原因。
14、无条件服从道德约束、召唤,这是义务。
15、道德义务的基础,也就是先验自由。才可能做到不为物欲所役。
第六讲:
1、道德义务一定是以我们的自由为基础。自由就在于我们能使我们行动,而不是被外在于我们的力量推着走。
2、把道德法则自己给自己,或者叫立法,也就是自我决定,而不是自身之外给予我们的。
3、因此,意志不仅服从法则,而且是这样来服从,即他必须认为他也给自己立法,恰恰因此他首先服从他能认为是他自己立的法。(康德)
4、如果道德法则不是我们自己确立的,那么它就没有无条件的约束力。他也不能够与我们的先验自由相符合(相衬)。先验自由的能力,实际上隐含着绝对命令,隐含着道德法则。反之亦然。
5、虽然我们绝不可能完全被迫去做我们要做的事情,因为我们有些事情还是要取决于机遇和某些我们始终不能自己决定的事情,但是,我们可以始终对我们自己要做的事情有某种责任。
6、任何人不能推卸自己的道德责任。这也是康德的基本思想。
7、我们必须要认为某些事情是绝对的价值的,对于我们人来说,有绝对价值的东西是什么?有绝对价值的东西就是尊严。
8、康德被后人广为传颂的一个伟大的思想: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包括自己也包括对别人。
9、人的自由对于我们来说,我们是有最高的价值的,而且,人与人之间应该彼此相互尊重这种能力。
10、你要如此行动,即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时当做目的,绝不仅仅当做手段来使用。
11、道德秩序它不是一种被创造的秩序,我们每个人在其中,都有被其指定的角色,我们被迫符合这个角色,它也不是一种自然秩序,它决定,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什么算是幸福?什么算是完善?
12、立法的一个基本准则:要把自己当目的。我们把别人也当目的的话,当然,我在为自己立法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为他人立法。
13、人类是交互的,为他人立法,为自己立法。(目的王国)
14、道德性存在于一切行为与立法的关系中,惟有通过这种关系,一个目的的王国才是有可能的。(康德《形而上学的道德王国》)
15、康德的道德哲学有两个基本原则:可普遍化;要尊重所有人内在的尊严。
16、康德把道德世界分成了两个领域:法权领域;德性领域。法权领域是由政治上和社会上无条件要求我们的事组成的领域。德性领域是由每个人德性的义务组成的,这种义务不是一种可以由法律强加的义务。
17、法的领域和德的领域的区别:为了有德,我必须为别人的善而行动,或者为我自己的完善而行动,把这些目的看做是道德说要求于我们的。
18、在德性领域,没有什么行为是我被迫要做的,在法的领域里面你不做就要犯法。我有某些目的,而且这些目的是我自愿去做的。
19、在现代社会,徳的领域也要在法允许的范围内做你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