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教育部发出了《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通知。《规定》分为总分则,考试工作人员,试卷的印制、运送与保管,考试实施,评卷与分数报告,考试信息管理以及附则等8部分。
《规定》明确指出: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针对近年来出现的考务人员涉嫌高考舞弊案的情况,在《规定》中也有强调。
此外,在《规定》中,尤引人关注的,是关于“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的规定。这意味着,教育部再一次为高考监考的考务人员戴上了“紧箍咒”,以防止考务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之便、玩忽职守。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再重申高考原则“科学、公平、安全、规范”后的具体体现。
众所周知,随着我国每年高考人数的增多,高考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呈现出“四多”的特点,即:考生多、考点多、考场多、监考人员多。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在为国家科学、公正选拔人才的同时,对于具体高考工作流程各环节而言,都事关重大。在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下,高考工作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关乎千万考生、千万家庭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我国政府及教育部门对高考高度重视。在明确提出高校招生要实施“阳光工程”的同时,加大力度实行“阳光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即从严治考。虽然从严治考表现为高考考务管理工作,但是,它在一定程度上,其实也是实现高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强有力的手段之一。其实,这些年来,一直大力倡导的办人民满意之高考也即为题中应有之意。
每年适逢高考临近,相关部门为确保高考工作进展顺利,为此都做了大量的努力。但是,近年在高考过程中,仍有部分考务人员出现涉嫌高考舞弊案、个别泄题、漏题情况,以及个别地区出现的高考中高考试卷被盗案等。这再次对高考整个考务形势提出了更为严峻的管理高要求。
基于此,为防止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发生在高考环节中,每年,全国各相关教育部门,对所管辖中所有高考考务人员都要进行考前相关培训及预防,不仅要审查考务人员的资格,而且对于那些保密意识淡薄或因违反考风考纪曾受过处分的人员,严禁担任考务人员;尤其针对那些有直系亲属参考的考务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合格的考务人员,结合每年高考进行强化责任意识的教育培训。
因此,从最近几年来看,高考全体考务人员的全局、责任、协作意识有较强提高,而在这些高考考务人员中,室内监考员对于高考考场内实行更为全面细致的监考。
这对于每年千军万马参加高考的考生,是进一步实现教育公平的保障之一。而教育部现如今又再次发文对高考考务人员进行管理约束,除了规定“普通高考的监考员不得由高三任课教师或班主任担任”外,规定还表示,“专职的考试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应回避接触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与答卷;兼职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当年的考试工作。”
以上类似的规定,都为实现从严治考对高考考务人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高考考务人员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才能够树立良好形象取信于民,从一定范围内,提高了国内教育考试的公信度以及莘莘学子满意度。
此外,除了教育部再次发文明确规范高考考务人员外,不妨强调一点,对于处在高考监督环节之一的高考考务人员,其应该时刻置于组织、考生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对其考前进行更为严格的培训,不给想作弊的考生和监考人员留下任何机会。如一旦在国家强令禁止之下,仍然对高考及其他考生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出现严重问题或出现大面积雷同卷的监考教师或工作人员,要采取绝不留情的政纪处分,如果一旦触犯刑律,须移送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也只有这样,我们的高考才能在监考环节真正做到公正、公平,而教育部再为考务人员戴上“紧箍咒”之后,我们期待今年的高考,将阳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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