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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从《大事件》看警察的危机公关机制

(2016-08-12 10: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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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大事件》是香港首部被邀参加法国戛纳电影节的警匪片,导演杜琪峰在传统的警匪片中,加入了电视传媒这一新的力量,显示出导演对于当今电视媒体的反思,更凸现了香港警队在公共关系建设方面的做法,这就使得它与普通的警匪片有所不同,特别是面对媒体指责,警队形象严重受损,在民众中产生不信任危机时的应对机制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借鉴。 

    影片中讲述的是香港警方重案组在抓捕一帮银行劫匪时,发生街头枪战,当时正好有电视台的摄影组在附件拍摄一起交通事故,无意中拍到了警方被几名悍匪强大火力打的伤亡惨重的场面,特别是一名巡警被匪徒用枪指着头时竟然高举双手下跪求饶。结果在电视上播出后,全港市民哗然,纷纷指责警方的无能,质疑在香港还有没有安全感可言。香港警方为了反驳公众的质疑、挽回公众对香港警察保护市民能力的信心,警方决定利用媒体做一个直播秀,在重案组查到那帮劫匪在一座大厦里的落脚点后,派出大量的警员、飞虎队精英将整栋大厦包围,并将整个行动现场直播,演出了一场生动的秀。然而在抓捕过程中,匪徒也在反利用媒体,通过人质家电脑网络进行视频直播,与警方打起了攻心战。最后,香港警方历经艰险,终于将匪徒全部击毙,征服了媒体、赢得了市民信任,挽回了警队声誉。 

    从这个片子里可以看出在现代资讯发达的社会,公关意识、公关能力越来越现出它的重要性。本片中香港警方在公关危机应对方面的几个做法令人印象深刻,颇为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一是主动邀请媒体,增强工作透明度,变被动为主动,最大限度地发挥媒体的积极作用。,降低负面影响。《大事件》中,警察在劫匪面前跪地求饶的事件被报道后,如何处理这一公关危机,成为摆在警方面前的棘手问题。在高层开会时,一些部门提出的措施都是传统的召开发布会、公开道歉、通缉悬赏等做法。唯有年轻的方警官(陈慧琳)提出了要在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利用媒体做一个抓捕的直播秀节目,打个漂亮的翻身仗。这一方案无疑十分大胆而又精彩,在资讯如此发达的时代,电视、网络、手机等等随时随地能够传播资讯,堵是堵不住的,事情一旦发生,如论怎么指责媒体,公开承诺、道歉,处罚当事警员都不能挽回声誉,而且这么做对警队的士气也是不小的打击。何不换个角度,利用媒体大大方方播出抓捕过程,让市民亲眼目睹警方的英勇行动,这比什么都有效。

    二是充分利用媒体,大打感情攻势,变不利为有利,重塑警队形象。媒体是把双刃剑,在直播的同时,也为劫匪了解警方动态提供了方便。在组织围捕过程中,劫匪劫持了大厦的一户居民,利用这家人的电脑,在网络发布视频,甚至摆出一副温柔的面孔和人质共进午餐,大打攻心战,暴露警方无能,让警方投鼠忌器,难以开展行动,然后伺机逃脱。这时候方警官通过公共关系科,专门安排媒体采访前次街头枪战中受伤的警员和殉职警员家属,宣扬警方的英勇,痛斥匪徒的残暴,更让人称道的是,她还特意安排媒体记者再次采访跪地求饶的警察,还请他太太以及他们襁褓中的孩子共同在电视中露面。采访中,这名警察动情地道出心声,警察也是人,也会害怕,在生死关头他首先想到的是有家人需要他照顾,不能白白送死,并理直气壮地说出:“我没有错。我们从来都不主张冒险,我还要照顾好妻子跟刚满月的儿子,若要重新选择,我还是会那样做。”这一番饱含亲情的话,立即扭转了市民对这个贪生怕死的警察,乃至整个香港警队的看法。懦夫变英雄,就看媒体怎么说。用方警官的话讲:“谁会利用传媒,谁就是英雄”,这一手真是相当漂亮,充分体现了她出色的公关意识和公关能力。

    三是充分发挥专业的公关队伍优势,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充分掌控局势。香港警察部门设有专门的公共关系科,专门负责促进警民关系、反映市民意见、与传媒建立及维持良好关系,以及向市民和传媒提供查询服务等工作。当危机出现时,这个部门就立即体现出专业优势,无论设备保障(拥有摄像机、采访车等,甚至给每个行动小队的队长配发了先进的微型摄像头),还是人员配备(拥有与媒体打交道经验丰富的老手、专业的剪辑制作技术),都准备的相当充分,工作效率非常高,虽然整个过程并不是那么完美,一些比较蹩脚的掩盖事实做法也被匪徒利用,但整体上较好地达到了化解警队公关危机的效果。

 

    反观我们大陆的公安部门,这方面就差的太多了。比如发生在前两年的山西太原民警打死北京警察的事件,因一起普通交通纠纷引发的口角之争,山西太原某警察居然指使一群“社会闲杂人员”将一位北京警察殴打致死。此事一经媒体披露,社会各界一片哗然,群众反应激烈。从社会影响来看,这一事件无疑比《大事件》中警察向匪徒投降更其恶劣。毕竟,电影里,香港市民仅仅是质疑警察的执法能力——“这样的警察有能力保护市民吗?”;而现实中,公众对警察的不信任则扩展到了执法资格层面——“这样的警察是在保护百姓还是糟害百姓?”而有关部门在面对这么大的公关危机时,整个处理过程中完全是毫无章法,不是漫不经心就是感情用事,一方面拖延时间,延误了化解危机的最佳时机;另一方面又试图掩盖真相,各执一词又自相矛盾,这种越描越黑的做法引发了更多媒体、更大范围的公众的猜疑,从而把“疑点”不断放大,最终成为全国瞩目的事件,给整个公安队伍形象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在公共关系建设方面我们与香港警方相比,真是滞后很多,主要归结起来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公关意识的滞后。传统的宣传报道思维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节拍。媒体和我们的宣传部门追求的目标并不一致,媒体重视的是第一时间报道焦点事件,考虑的是如何迎合公众的口味;警方宣传机构重视的是对工作业绩的正面宣传,报道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因而往往上级只是看重发稿量,用陈旧的手法发表大量带有灌输式说教形式,内容空洞口号化的事迹报道。但事实上公众和媒体对此并不感兴趣。宣传部门职能过于单一,在组织策划、形象包装、正确引导媒体,危机处理和驾驭全局等能力明显不足,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二是公关队伍建设的滞后。目前我们公安队伍普遍没有设立专门的公共关系机构,公共关系建设还只是一种模糊的提法,通常把公关工作看作是由政工部门宣传机构分管的一项具体工作,在思想认识上把公关等同于宣传报道、跟媒体拉好关系等肤浅层面。由于缺乏必要的组织机构和资源支持,公安部门在公共关系队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专业工作的开展方面近乎于零,也直接导致当前各级公安机关均缺乏与媒体打交道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公关资源极度匮乏。 

    三是危机公关机制的滞后。目前我们在各种处突演练中,很少把公关危机如何处理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基本没有建立相应的公安形象危机预防管理机制,缺乏处置预案和危机公关技巧。等出现危机时往往不知所措,应对失据。而一旦处理不当,就容易把小事件激化为大事件,把普通事件升级为政治事件。

 

    在机制建设方面,笔者认为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借鉴香港警方经验,着重从三个方面下功夫:

    首先是重在做好预见工作。公关工作的核心和重点应该放在预防上,而不是事后补救。要充分运用各种专业手段,更好地预见和消除一些可能引发公众信任危机的事件,将危机防范意识贯彻到日常的管理过程中,并且将危机管理工作系统化和专业化,使危机事件的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降低到最低限度。

    其次是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资讯时代,对待媒体不能再用传统的“堵”和“躲”的方式,这样只能适得其反,应该积极的走近媒体,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和警务公开程度,改变单一发稿,被动接受采访的传统做法,在整体策划组织上下功夫,寻求最佳的协作方式,让媒体和公众更多地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中来,注重采集现场感强的第一手资料,以更生动、人性化的方式展示民警最真实的一面,发动持续的公关攻势,赢得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最后是加强团队的专业化。没有专业的机构,不可能形成专业的效率,没有专门的高素质人才,也不可能取得高水平的效果。因此,要开展好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必须改变目前零敲碎打的做法,把分散在政工部门、办公室、业务部门等机构的职能整合起来,进行统筹安排,并积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通过各类培训和实践培养高素质的警察公关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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