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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拒鱼

(2012-04-06 15:11:01)
标签:

拒鱼

慕云

鲁相嗜鱼

公孙仪

陶母责子

陶侃

操守

廉洁

侥幸

杂谈

分类: 诗兴微澜

 

拒鱼

文/慕云

 

 

鲁相嗜食鱼,洁身拒所需。

公思孝顺,寡母怒蒙愚。

操守安能忘?清廉始可期。

他人非所恃,侥幸总心虚。

 

 

    其实只要明白了下面两个典故,这首《拒鱼》就很容易理解了。

    1、鲁相嗜鱼:公孙仪做鲁国的宰相,并且特别喜欢吃鱼,于是全国都的人都争相买鱼来献给他,可公孙仪却拒不肯接受。他的弟子不解地问他:“您喜欢吃鱼而不接受别人的鱼,这是为什么?”公孙仪回答说:“我正因为爱吃鱼,才不能接受。假如收了别人献来的鱼,一定会有迁就他们的表现;有迁就他们的表现,就会歪曲和破坏法律;歪曲和破坏法律就会被罢免相位。到那时,虽然我仍然爱吃鱼,可这些人一定不会再送给我鱼,而我又不能自己供给自己鱼了。但如果我不收别人给的鱼,就不会被罢免宰相,尽管爱吃鱼,我完全能够长期自己供给自己鱼啊。”

    2、陶母责子:陶侃是东晋的大将军,是国家的栋梁,对待老百姓就像是对待自己的父母,世人都很敬重他。可陶侃年青做管理河道及渔业的官吏时,曾经派差役将官府里的一坛腌鱼送给了母亲。陶母向使者问道:“这是哪里来的?”差役回答说:“是官府所有的。”听到差役的回答,陶母立即将送来的腌鱼封好交还给差役,并且回信责备陶侃:“你身为官吏本应清正廉洁,却用公物作为礼品赠送给我,这样做不仅没有好处,反而增添了我的忧愁啊。”

 

 

 

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于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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