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
假如事不关己,
便可以熟视无睹;
假如贱若野草,
便可以肆意践踏;
假如追求幸福,
便可以予人痛苦;
假如为了利益,
便可以禽兽不如;
假如不是乱世,
便可以放弃重典;
假如刑不止罪,
便可以铤而走险……
那么,
哪里还会有安全?
哪里还会有人的尊严?
哪里还会有法的尊严?
即便,
小心、侥幸,
却不免、
活在忧心忡忡之中,
最终痛苦的,
必然还是善良的——
你、我、他!
揪心的悲痛,
让我如何诉说?
在一夜白头的日子里,
在以泪洗面的日子里,
是如何的了无生趣?!
真的,
忘记一个人很容易,
可,
亲爱的,
忘记你,
不如忘记我自己!
慕云于09.9.24日
09年9月5日,从白头翁兄博客出来,心里觉得十分难受,总希望能做点什么。我虽庸庸碌碌,但位卑未敢忘忧国。
(转)可怜的孩子,你在哪儿?(2009-09-04 2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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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转)(2009-07-02
21:19:18)
请帮忙转发下】姓名、黎俊宏、才四岁半、于2010年11月9日在广东省惠州博罗县石湾镇被拐、他妈妈一看见他照片就哭。请尽量把这张照片转到您的微博。若您看到黎俊宏、请联系他爸爸电话;13944590304定有重谢。您的每一次转发、都有可能给他带来一次希望!相信好人有好报!举手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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