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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填补“过劳死”的法律空白?

(2009-04-02 14:46:02)
标签:

法律

中国政法大学

法医鉴定

健康

分类: 行业动态

                                                                            来源:西安晚报

    深圳丝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一中层干部朱波近日在家中突然去世,经法医鉴定为猝死。该公司员工反映,公司为赶进度连续加班已成常态,以朱波为代表的一类员工被称为“炮灰团”。(4月1日《每日经济新闻》)

    在工作节奏加快,竞争激烈的现代劳动关系构成中,过劳死已成为现代社会职场中的一大杀手。但令人感慨的是,引自《我的团长我的团》的“炮灰团”称谓加注于白领之上,为“过劳死”做了一个充满哀伤的注解。这,需要有法制架构的完善为之破解。

    在我国的法律条文中,目前没有“过劳死”这一法律概念,对如何认定“过劳死”也是空白。对于企业,我们希望其能流淌“道德的血液”。但在现实社会里,无论企业或劳动者,都有着自己的逐利追求和事业向往,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加班是劳资双方关系内的协商与自愿问题。但我们不能因此而放弃对生命的基本关怀。我们虽然无法预防个体生命能否发生猝死,但我们应该从制度层面,给悲情的“炮灰团”们以权益托底。(文/王枪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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