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抄陈力老师的论述——关于语法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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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教学李俊和北京四中 |
分类: 英语教育 |
摘抄陈力老师的论述——关于语法教学
各位老师好!这两天,读了两篇人教社陈力老师关于语法教学的论文,感到很不错。
一则觉得很新鲜,一般专家是不屑于讨论在中国学校里,如何开展语法教学问题的,而陈老师却用两篇文章专论此事,与众不同。二来,他的论述能紧贴中国英语教学的实际,很接地气,很有说服力。
可惜文章较长,学术用语也比较多,估计一线教师没时间仔细看完。我下面就用通俗的语言,把我很赞同的观点介绍一下,只有个别地方是我的补充:
Why
教授英语语法的必要性
NO.1
英语教师应该理直气壮地教授语法。英语语法教学已经从过去十多年来备受冷落的地位,回升到受人重视的位置。绝对不讲语法的教学主张或许是昙花一现,终不成气候。
NO.2
伴随着情景大纲、功能大纲、意念大纲和任务大纲的出现,“意义中心的” 教学方法的逐步兴起,语法教学随之退出了关注的焦点。各种公开课和教学比赛,都在回避语法教学。专家们的辅导讲座对语法教学也是不屑一谈。
NO.3
是否需要教语法、教到什么程度应该由教学实际决定,不应该利用所谓现代理论当幌子,斥之为“陈旧”,“老一套”。
NO.4
我们从事的英语教学,说到底是对中国人的外语教学,外国的语言教学理论如果不结合中国人学习外语的实际,可以说毫无用处。
NO.5
国外 “实证” 过的方法不可以照搬到中国的课堂,毕竟别人的实践不同于中国的实践。国外原版教材不适合中国义务教育。
NO.6
实践证明,掌握语法,对学生克服各种困难最终自如运用英语很有帮助。
受过语法指导的学习者进步更快,达到的熟练程度也更高。
NO.7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就能使实践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
NO.8
中国一线教师,多年来,不管别人说什么,坚持适度语法教学。而外籍教师则一般采用直接法。懂英语不等于懂英语教学。不懂中文,影响了他们在中国的教学。
HOW
如何教语法
NO.1
重视理论,但更要立足实践,“实践第一” 的原则应该坚持。
NO.2
学语法,不追求完整,完美无缺。要结合教材和学生实际。不一定非得把一个问题的所有方面都讲全讲细。相反,要尽可能简洁清楚,让学生容易理解、消化、记忆和运用。
NO.3
语法学习的内容与难度,应该遵循课程标准的规定。超前,过难,过细都不对。
NO.4
初学英语,错误不断是自然现象。教师对学生输出的语言要求过高,不能容忍任何细小的语法错误,结果总是不断地纠错,中断交际活动的过程。要容忍不完美,纠错也要有阶段性。
NO.5
综合考虑可理解性、可接受性、应用范围、使用频率等,有利于我们选择最重要的语法现象进行教学。
NO.6
如果某一语法项目,不仅很难教,对可理解性与可接受性影响也都不大,那么就没必要花太多精力去关注它。
NO.7
语法规则不是万能的。确实有一类语言现象,很难或几乎不可能向学习者提供足够简明扼要的规则。比如,将来时间的表达、冠词的使用、复合名词的构成等。这些也只能通过大量接触后基本掌握。
NO.8
只要有可能,语法讲解应该用中文。讲解中考高考试题,也是用中文效果更好。
NO.9
语法填空练习不够贴近生活实际,但是这种形式的练习对初步理解和运用语法规则有好处。当然,应该使这类练习尽量有现实意义。
NO.10
学语法的一般程序:从课文例句总结规则---控制性形式练习(如句子填空)---半开放练习---记忆例句---自觉运用。
教无定法
NO.1
语言教学法的潮流常常是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
NO.2
教师的职责是坚持实事求是。符合本校实际,适合本人条件,遵循语言学习规律的方法就是好方法。
NO.3
无法给所有人提供一个 “理想” 的通用方法,不存在所谓 “最好的、最先进” 的教学法。
NO.4
方法本身无好坏之分,用于什么地方以及什么时候使用则大有讲究。
期待与各位老师交流教学体会,探讨课堂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