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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真相远离事实,个体愤怒必将廉价

(2013-12-04 1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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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当真相远离事实,个体愤怒必将廉价

/张剑

昨日上午,网上一组名为“老外街头扶摔倒大妈遭讹1800元”的图片引起民众广泛关注。而据记者后来调查,此组图片所表述内容与事实有所出入,该大妈的确被老外撞倒,据目击者称,老外驾驶摩托车撞人后,还用中文辱骂被撞者。(123日《法制晚报》)

 

网络时代,人们都讲究“有图有真相”。当老外被扯烂的衣服、未受伤却不得不赔付1800元医药费和人们脑海中惯有的“碰瓷”现象叠加在一起,一场远离真相却怒气十足的讨论瞬间在网络中弥漫开来。夹杂着对“碰瓷”的怨恨和对当下道德现状的担忧,许多人便毫不客气地对那个看起来很像“碰瓷”的中年妇女施以燃烧的怒火。

 

然而,网络时代,信息碎片化的传播方式也在客观上提醒着我们“有图并不代表着有真相”。当事故现场被逐渐还原、当中年妇女及时出面澄清时,“真相”以猝不及防的方式给了那些心怀愤怒的人一记响亮的耳光,并顿时让这场争论陷入了彼此尴尬的两难境地。

 

在早先的新闻叙事里,不管是对事发现场的具体描述、还是对当事双方的详细证词,抑或是警方介入后的处置细节,都表达得不够客观。比如在新闻末尾提到的:“最后在双方调解下,外国小伙不得不给付1800的‘医药费,女子方才作罢自行离开。”那么,针对这一点,最直接的疑问是:为什么有了警方的介入,处理细节还这么模糊?此外,“双方”一词究竟指向谁?是当事双方还是警方介入后与当事方形成的双方?更为重要的是,此新闻并不是站在客观的立场上对事实真切描述,反倒添加了自己的主观立场。而就是在这样“糟糕”的表述中,在明知道事情真相还有待于进一步解剖的语境里,民众的感性还是替代了理性,让廉价的愤怒附和着大众的观感在虚妄的网络场里发酵燃烧。

 

愤怒本没有原罪,杜克尔也曾说:“愤怒是公开而短暂的憎恨。”只是,在具体的事情面前,我们必须弄清事情的原委,让真实的愤怒有表达的对象,否则,一切建立在虚假层面上的怒火都显得廉价而轻佻,对事情的最终解决也毫无价值可言。

 

这其实也是当下社会最明显的“弊端”:每一个体都在争取自己的话语权,都想扩充自己的表达空间,但是,他们只知道言说却不懂得倾听,在急于表态站队的同时,却将内容真实这一核心价值抛诸脑外,以至于我们得出的每一个结论、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显得那么武断与简单。

 

不必强抑愤怒,但必须弄清表达愤怒的底线。它必须以客观为基础,真实为前提,否则,基于虚妄事实上的情感表达,不但廉价,也会倒逼理性声音的退场。一旦它蔓延开来,不但会灼伤他人,也会殃及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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