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退学生的教育方式也该受到教育
(2013-03-22 08: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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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事随感 |
劝退学生的教育方式也该受到教育
山东大学近日引爆了一枚“重磅炸弹”:由于成绩差、学分不达标等原因,368名学生受到成绩警告,97名学生被劝退学。专家认为,对于不合格的学生,高校有权开除,“严进严出”更有利于高校的发展。(3月21日新华网)
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学生因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应作作退学处理。同时,各高校在这一规定的指导下,还制定了不同类别的“学籍预警”制度。从法理上看,山东大学对这些同学的处理,并没有逾越法规底线,其“严进严出”的做法,也只不过是学校正常的管理措施而已。
但是,我并不认为山东大学的这一严厉做法,就能改变当今校园的种种乱象。舆论哗然的背后,似乎也没人肯站出来回答公众的猜测与质疑。比如高校在劝退学生前,有无系列性的防范措施?我们的管理,是不是只惩罚结果,却不关注学生“堕落”的过程?
以我近半年的辅导员经历来看,高校学生之所以出现成绩不达标,有厌学情绪,其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自我放弃型,这类同学大多是因为对专业不感兴趣,对自身前途迷茫而产生厌学情绪的;另一类则是受外界刺激而产生抵触情绪,这类同学中以受失恋打击、家庭突发变故以及身体疾病者居多。不同的厌学原因,却接受着相同的惩罚结果,这简单的行政思维,不但违背了大学“兼容并包”的现代精神,也偏离了传统教育“治病救人”的惯有理念,强制处罚下,看不到教育包含着的人性之爱。
事实上,山东大学在实施这一处罚措施前,不妨给学生更多弹性的选择。比如给那些对专业不感兴趣的同学,创造更多的转专业机会,打破“文科学生不能转理科”的强制限制,以帮助他们找到自己的兴趣点,完成自己的大学学业。同时,我们的专业老师、学校辅导员也应该对那些学有困难的同学倾注更多的心血,平时多观察他们的言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若这样,也断不会出现大批学生被警告、被劝退的现象。
可遗憾的是,在当下的大学校园,转专业有着诸多条条框框的限制,专业教师也只是把教育当成一份“谋生”的职业,他们与学生之间没有过多交集,“上课即来,下课即走”的教学模式,活生生地将教育从育人中撕裂开来。甚至与学生们交往密切的辅导员们,也是奉行着“稳定大于一切、学生不出事就完事大吉”的管理理念,将学生“圈养”在看似自由的大学校园。
熊丙奇曾说,教育是做人的事业,只有把教育对准人本身,才是真正的教育。山东大学劝退学生这一事件,也从侧面反映出我国高校教育的诸多问题。管理者只注重结果,而不从细节上予以反思,用传统的“惩戒”方式来教育今天的学生,只会让问题更加严重,这种本就应该受到“教育”的教育方式,又怎能撑起高校教育的一片蓝天?
“让无力者有力,让困顿者前行”这或许才是教育的目的。当下之急,该反思的恐怕不仅仅在于那些需要劝退的学生了,我们的管理理念是不是也该作一些自我检省?
3月22日《黔中早报》:http://epaper.qbnews.cn/HTML/2013-3-22/32338_571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