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命缺乏尊重,谁都可能成为苦难的消费者
(2012-07-29 2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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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释放邱艳消费苦难杂谈 |
分类: 时事随感 |
对生命缺乏尊重,谁都可能成为苦难的消费者
文/张剑
能够想象,在丈夫尸骨未寒、家人还需彼此安慰的背景下,邱艳能够走进演播室,在聚光灯下讲述着自己的痛苦回忆,需要承受多大的心理压力?她究竟是出于自愿,还是被逼,或许她的一句话能给我们最好的解释。“要不是网络上的语言太恶毒,我不会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还来上节目。”
这句话就像一记重锤,敲打在每个人的心房。透过这短短的话语,我们能看到其背后彻骨的哀伤。其一,上节目,并非自愿,而是源于网络暴力下的无奈之举;其二,内心有表达愿望,却缺乏表达的公共平台;其三,上节目并非释放压力,而是帮老公澄清真相,维护逝者的尊严。
这才是我们最需要反思的地方。如果我们非要给湖南卫视扣上“消费苦难”的帽子,那么,我想说的是,那些传播谣言、不尊重客观事实的传播者,他们才是“消费苦难”的幕后凶手。他们不但缺乏对生命近乎本能的慈悲与尊重,反而通过扭曲真相的手段,将本能之爱异化成赤裸裸的暴力,施加在每一个受害人身上。
在节目录制现场,邱艳说老公那天出去是为了谈公事,并非“会情人”;头上的伤也并不是由于“白痴”撞玻璃造成的,而是源于救援人员砸开玻璃时不慎碰到的。我不知道这样的事实是经过怎样的发酵,才演化成了漫天的谣传,但我知道,这里面一定包含着人性之爱的迷失和生命敬畏的沦丧。
从社会学的传播效果看,邱艳的这些举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消解谣言的传播,也可以挽回丈夫的尊严。但是,这种被推到风口浪尖的无奈举动,又给她自身造成了多少二次伤害?
在节目还未开播前,“消费苦难”或许只是一个噱头。我们需要自醒的是,在这个社会中,还有多少在制造着二次苦难的人,他们的行为,又有多少在促使着我们对苦难进行消费。这些如果得不到及时的反思,那么,源于对生命缺乏的本能尊重,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在制造着苦难,在消费着苦难。
7月29日《华商报》:http://hsb.hsw.cn/2012-07/29/content_83819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