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抄袭与学术耻感
(2012-03-28 19:23:48)
标签:
杂谈 |
分类: 时事随感 |
2010年年底,北京体育大学在读硕士生卢迪发现一篇署名洛阳某高校体育部张丽教授的文章涉嫌抄袭自己的论文,95%以上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2011年卢迪起诉张丽,索赔10万元。3月2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丽抄袭,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并赔偿原告损失1000元。(《大河报》3月27日报道)
对于此类学术不端,或许我们早就有了“审丑疲劳”。面对如此低劣的抄袭技术,我们除了哀叹一声“教育之悲哀”,似乎也别无他法。然而,当“一个时代,不管是什么原因,知识分子在整体上丧失了独立性,是这个时代的耻辱,也是知识分子的最大耻辱。”
张教授原封不动的将他人学术成果占为己有,往小处说,这叫学术不端,行为可耻;往大处说,这叫知识侵权,涉嫌犯罪。然而,不管是学术不端、还是知识侵权,对一名教授来说,抄袭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前车之鉴也不断的启示我们,一旦学者抄袭的事实成立,他很可能会落得个“身败名裂”的下场。
可是,在现有语境下,不管我们对学术抄袭的鞭挞有多深,对学术造假的行为有多厌恶,但好像我们谁也阻止不了抄袭者“前赴后继”的步伐,抄袭现象依然随处可见。那些抄袭者在得逞后,居然毫无耻感的“行走”在圣洁的学术道路上;即便那些不幸被发现者,往往也是当几天“缩头乌龟”,然后继续“招摇撞骗”。
形成此类现象的一个根本原因还在于我们的教育系统丧失了最基本的学术耻感,我们往往把单一的抄袭现象与整个学术系统的尊严对立起来看,整个学术领域认为单一的抄袭现象对学术尊严不会产生恶劣影响,而抄袭个人往往又抱着“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观念,二者之间的“畸形”默契,便导致了一幕幕学术不端现象的产生。
遗憾的是,在学术耻感普遍匮乏的当下,制度又不能为其提供一剂良方,于是,抄袭便演化成了傻子也能干的事情。只是可怜了那些抄袭的教授学者们,他们“高贵”地活在金钱和名誉的诱惑里,却又卑贱地活在那个圣洁的学术世界中。
“救赎不是朝向彼岸,而是捍卫此岸的意义。”面对层出不穷的抄袭现象,我们固然期待多一些如方舟子先生式的打假人士,然而,如果我们对学术作假毫无耻感,我们总是两次踏进同一条错误的河流,那么,我们对正义之士的期待,我们对他们的尊重,或许毫无价值。
3月28日《新民晚报》:http://xmwb.xinmin.cn/xmwb/html/2012-03/28/content_3_3.htm
《现代金报》:http://dzb.jinbaonet.com/html/2012-03/28/content_212243.htm?div=-1
中国青年网:http://pinglun.youth.cn/zqsp/201203/t20120328_2040654.htm
后一篇:“高晓松体”蹿红的时代隐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