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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评选”为何少见农民工

(2011-06-14 22:21:03)
标签:

杂谈

分类: 时事随感

“农民工评选”为何少见农民工

文/张剑

如果举办一次“优秀农民工评选”,那么农民工肯定应该是评选的主角,但在吉林省刚刚结束的这样一个评选中,候选人名单却让人有些意外。在对外公布的名单中,候选人总计30人,其中厂长、经理就有11人,其余大部分也都是各个岗位的负责人,真正标有“工人”字样的只有三人。(中国广播网6月14日报道)

 

常识告诉我们,竞争性是任何评优法则的基本特征,没有竞争,任何评优都会背离奖项设置的初衷。然而,常识又告诉我们,如果评优的对象已经由主体异化成客体,甚至沦为配角,那么,此类评优已经毫无意义可言。

 

虽然说评选“优秀农民工”不能一味排斥农民工出身的厂长和经理,但参选的主体依旧是农民。吉林省在制定评选细则时,也曾对推荐名额有着明确规定:要求在一线岗位工作的农民工要占90%以上,其中特别注明了所谓的“一线”是指车间以下的岗位。奈何,经过“层层筛选”,“幸存”下来的一线工人仅占总名额的10%,远远低于规定标准。

 

我们不得不承认有些厂长、经理、以及岗位负责人的确比一线工人优秀,付出得也更多,可是出于自己身份的考虑,他们应该具有“避嫌”意识。即将自己可能获得的荣誉让渡于一线工人,这不但有利于避开大众对评选结果公平的质疑,更是自己无私奉献的直接体现。可是现实中,某些“一把手”或者职能部门负责人,不但没有“避嫌”意识,反而利用自己的身份和地位,僭越评选规定,既当运动员又行使裁判员的权力,使得评优成为他们获得荣誉的跳板,成为他们向上层流动的直接砝码。

 

当然,除了部门领导直接去参与竞争外,更有可能的还有本不是农民工的直接领导进入参选领域,吞噬候选名额。笔者曾帮一位老师交过一份“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表”,令我震惊的是,他压根就不是我们学校的辅导员,而仅是一个科室的负责人。如此权力互借,就可能造就农民工没有评选优势,上报“清一色”的权力拥有者也就不足为奇了。

 

从一线农民工与部门负责人的数量对比来看,一线农民工远多于部门负责人。退一步讲,如果吉林省没有对参选名额分配有明确的限制,一线农民工进入候选名单的人数也应该比其它比例高。可是,候选结果不但没按常理出牌,更是“超越”了评选的最初规定,让人“啼笑皆非”。

 

当优秀农民工的评选没有农民工这支主体时,这样的评选就已经沦落至个别权力拥有者的“私人盛宴”了。“思想贫穷的人,往往对荣誉有着特别的喜好。”这些通过不当竞争而取得利益的拥有者,不但损害了利益应得者的利益,最终,也会使自己刻意获得的利益无限贬值,遭人唾弃。

 

6月15日《华西都市报》:http://www.wccdaily.com.cn/epaper/hxdsb/html/2011-06/15/content_3381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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