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表率者”的范围不应如此狭隘
禄永峰/文
  
12日上午,中国控烟协会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控烟高层论坛在京召开。会上,新当选的第四届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会长黄洁夫认为,对于我国2011年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任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都应该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方面起到表率作用。(10月13日《新消息报》)
   
“禁烟”、“控烟”,多年前就是世界各国的一个老话题了。近年来,我国也在致力于控烟,到2011年,我国将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公共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和“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两项承诺。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要“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任务,黄洁夫会长的话语对促使实现这一目标无疑是令人鼓舞的。但美中不足的是,相比全国广大烟民而言,我国要在2011年兑现禁烟这样的近景承诺,想仅仅靠全国卫生部门的率先表率担当重任,这份美好的期望或许多少还是过头了。
   
接下来,如果要按照黄洁夫会长的说法执行,所有卫生从业人员有两项最紧迫的工作需要做:一是在自身工作场所带头禁烟;二是在自身所在机构之外的室内公共场所禁烟。那么,随之而来的现象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会率先成为真正的“禁烟区”,各级卫生人员所到的其他室内公共场所都会成为文明的吸烟者。
   
当然,如果事态照此发展,所有卫生部门将成为“无烟区”、卫生从业人员成为文明吸烟者就不会成为一句空话。但不得不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所有前去卫生部门的非卫生从业人员办理业务或者就医的烟民大军,那些在公共场所无所顾忌大肆吸烟的烟民们靠谁来引导、监管,并让其成为文明的吸烟者。
   
不妨再做进一步假设。假设让所有卫生从业人员承担起莫须有的禁烟责任,他们每个人都能够积极主动地为病人和社会提供禁烟或者戒烟的指导帮助。但这些人显然只是在医院这类锁定的禁烟场所履行责任,这样做,“禁烟”也就只能成了“禁区”的规定动作。 
 
   
试想,随着社会的发展,吸烟行为肯定会越来越受到限制。也就是说,“禁烟”的终极目的还是鼓励大部分烟民文明吸烟,或者鼓励其将烟瘾彻底戒掉,这是盛行社会文明风气的必然趋势。所以,与其现在鼓励出现卫生部门这样小范围的“表率者”,倒不如同步完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控烟的相关支持、奖励政策,倡导国家所有机关工作人员在控烟工作中一同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因为事实上,相比较各级卫生从业人员若能够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方面起到表率作用的话,其他公共服务部门为何就不能担当此任呢?诚然,这样的设想和尝试同样值得政府和民间共同思考。
   
相关新闻链接:http://epaper.xplus.com/papers/xxxb/20091013/n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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