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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金融理论 |
互联网金融需要综合监管
来源:2014-09-01 金融世界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高速发展,以及风险事件的频频爆发,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已经刻不容缓。
对此,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教授就互联网金融监管、行业自律以及银行未来发展方向接受了本刊记者的专访。
《金融世界》:您认为对互联网金融进行有效监管应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曹凤岐:应该看到,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面临的风险还是比较大的,一些来源于内部,另一些来源于外部。现在我们发现许多P2P、众筹拿钱“跑路”,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许多平台唯一的目的就是赚钱,有可能出现庞氏骗局,这个很危险。
就控制内部风险而言,互联网金融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管制机制和严格的内控机制,只有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才能通过大数据明确客户的信息和需求,降低风险。
完善内部制度建设的另一点是建立防火墙制度,就是一个公司要做到业务分离、资金分离、人员分离。国内这块做的还不够,很多外资企业比如高盛、摩根士丹利做的就比较好。
很多国外金融企业业务范围涵盖投资银行、证券、投资管理以及财富管理等,业务涵盖的范围很广,它们在总公司下设几个部门,分管不同领域的业务,但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人员、资金是分开的,是相对独立的。除了总公司的统筹和在总的层次上的协调,每个部门有自己的一套班底和运作模式,互不干涉,只管做好自己特定领域的业务。把银行领域筹到的钱用到证券或者投资上去,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类比而言,众筹企业这块筹到的钱挪到别的地方也是不可以的,这就是防火墙制度。
防火墙制度有利于保证企业内部不同领域的业务均能够有序进行,提高效率,保障安全。
《金融世界》:互联网金融各种模式经过爆发式增长之后,乱象横生,许多业内人士呼吁加强行业自律,您认为行业自律可以发挥多大的作用?
曹凤岐:对比国外行业协会,我国的行业协会发挥作用不够。
在国外,包括证券协会、保险协会等,许多规则、制度实际上在协会内部就可以制定,不需要监管部门去做。我国的协会基本都是官方的,没有什么独立的协会,制定不了什么规则,在这样的情况下,行业自律的作用就很难发挥,仍旧需要监管部门的直接介入。
国外很多都是行业协会在监督本行业企业公平竞争,拿英国来讲,英国有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局在监管整个英国社会的经济运行,但更多的是把事务交给交易所,而不是直接介入。交易所会有很多工会,自律就是通过工会来实现监管。我国香港、台湾地区的银行工会也类似于此,这些银行工会是完全可以对个别银行进行处罚的,而且他们有一个大家必须遵守的行规,行业自律对于规避非正当竞争,实现良性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国内行业协会要想真正发挥作用的话就要实现其独立性,能够制定行业规则,如果能有一定的处罚权,那就会更好。
《金融世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您觉得未来银行业的发展方向是什么?
曹凤岐:实际上,最开始搞互联网金融的是银行,网上存款、网上贷款、网上结算等等,我们开始叫金融互联网,就是利用互联网来做银行业务。银行过去在存贷方面是垄断的,2013年余额宝和天弘基金联合推出货币基金,打破了银行的垄断。从另一个角度讲也可以说是倒逼银行实现利率市场化,发展普惠金融。
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它是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改变了金融的生态、运行模式和运行方式,这是和传统金融一个很大的区别。与传统金融的第二个区别就在于传统金融实际上是分界限的,就是银行业务、保险业务、证券业务、信托业务等实际上是分开的,而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是把这些业务融合了,就是说一个互联网的金融公司它既做货币基金,也可能通过互联网发证券,还可以通过互联网做P2P,做小额信贷,像阿里巴巴、余额宝等等。
互联网金融一个最本质的功能就是普惠金融,市场参与主体主要就是面向中小微企业,做好小额信贷服务,这既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蓝海,也是与银行的互补。市场主体,特别是小贷平台必须和银行相结合才有进一步的发展,资金托管、结算等涉及许多问题,包括竞争,但是更多的应该看到相互的合作。
此外,银行应该将互联网金融看作对自身转型的一个促进。银行不能再靠过去那种传统业务盈利,依靠吃存贷固定利差就发展不起来。银行要拓展其他业务,包括综合业务、中间业务、表外业务。
金融世界:外界普遍认为2014年将是互联网金融监管元年,在金融监管方面您建议构建“一行一会”的监管体制,您觉得互联网金融有助于加快监管转型吗?
本刊记者
(注:最后一部分采访,在发表时略去,在发表在博客上时补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