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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永传》41

(2011-09-02 12: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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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长篇传记

卷三(9)           卷三:羁旅行役———宦游岁

 

 

 

    吏部不放改官,这使柳三变感到郁闷。

    柳三变所任的泗州,为淮南东路,在现今江苏洪泽湖周围地区。

    吏部不放改官,柳三变感到自己勤于政事,关爱百姓,没有什么错处,他想不通,于是他要找朝廷为自己讨个说法。

    庆历三年(1043)三月,柳三变来到汴京。此时的吕夷简不是宰相,史载,庆历二年(1042),宰相吕夷简以父病乞罢政事。庆历三年(1043)三月,吕夷简罢相,章得象为宰相,晏殊为宰相兼枢密使,贾昌朝为参政知事。韩琦、范仲淹为枢密副使。八月,以范仲淹为参知政事。九月,范仲淹陈“新政“十事,实行庆历新政。

    柳三变这次要找的人是晏殊。晏殊(991-1055),字同叔,江西抚州人。7岁能写文章,是一个神童。14岁中进士,是中国历史上年龄最小的进士。以神童出名的晏殊,被推荐给宋真宗,宋真宗以神童召试,让14岁的晏殊和千余名进士同朝应试。见到考题,晏殊说自己前几天刚刚做过,请皇上换考题,真宗亦发喜欢晏殊的诚实,换了考题也考得很好。晏殊发现培养了范仲淹等许多有用人才。

    晏殊是当朝宰相,又是词人。柳三变找晏殊,看来是经过考虑的。

张舜名《画墁录》:

 

    柳三变既以词忤仁庙,吏部不放改官,三变不能堪,诣政府。晏公(殊)曰:“贤俊作曲子么?”三变曰:“只如相公亦作曲子。”公曰:“殊虽作曲子,不曾道‘针线慵拈伴伊坐’。”柳遂退。

 

    用今天的话来表达,其意是:柳三变找到宰相晏殊,说到共同的爱好文学创作。晏殊问:“贤俊你作曲子词否?”柳三变答得巧妙:“只如相公,亦作曲子词。”晏殊答道:“本人虽作曲子,却不曾写‘针线慵拈伴伊坐’这样的句子。

    柳三变感到无话可说,遂告退。

    《宋史·晏殊传》说晏殊“及为相,益务进贤才“。柳永向晏殊请求援引,除了因为晏殊是个重才进贤的宰相,还可能因为晏殊也是词人,容易取得他的谅解。其实宴殊完全了解柳永被黜的内情,见了柳永便问:”贤俊作曲子么?“这样发问无异于暗示:”这是你作曲子惹出的麻烦!“柳永说:”只如相公亦作曲子。“攀比同道,用意即在求得谅解。但这样的攀比,却深为晏殊所忌。晏殊举出柳永“针线慵拈伴伊坐”之类的狭邪之词,就是责备柳永“无行”,柳永因此不得不告退了。

    不难想象,柳永走侯门的模样。当初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得罪真宗,现今又是一句“针线慵拈伴伊坐”吃当朝宰相奚落,旧闷添新愁,怏怏离开京城。

    张舜名《画墁录》,这条材料屡见征引。

    问题是对此事的年代需要作一番考订,主要是考定晏殊居“政府”的年代 。宋时最高国务机构为两府。枢密院掌军务,称枢府或西府;中书门下(政事堂)掌政务。称政府或东府。晏殊在两府都担任过要职。他曾前后两次居于“政府”。第一次在明道元年(1032)八月至明道二年(1033)四月,晏殊为参知政事加尚书左丞。柳永此时尚未登第释褐。无从为改官事求见晏殊。第二次在庆历三年(1043)三月至庆历四年(1044)九月,晏殊为平章事兼枢密使,居于相府。柳永“诣政府”向晏殊求援,当在晏殊为相这段时间内。柳永称晏殊为“相公”,亦是对宰相的尊称。

    从柳永任睦州团练推官算起,到庆历三年,已经过了整整八年有余,“三任六考”已届期满。在失望之余,不料,在庆历三年五月,朝廷下诏举幕职、州县官充京朝官,为柳永磨勘改官提供了一次机会。

    《长编》卷一四一引《会要》:

 

    庆历三年,五月二十五日,诏臣僚举职官、州县官充京朝官,判、司、簿、尉充县令,流外出身州县官充令、录、班行,其奏状式样颁令遵用施行。

 

    仁宗此诏是据范仲淹的奏议颁布的,范仲淹时任参知政事。他认为旧时“臣僚各举所知,或举主非贤,则多缪荐”,因此范仲淹建议由中书、枢密院提出“堪充举主”的人选,从幕职、州县宫中擢拔人才充当京朝官。这是范仲淹“庆历新政”中改革吏治的重要措施之一。

    这次保举柳永的举主,不知为谁。同前次“举官未成考”不同,庆历三年柳永从资历上说已完全有条件磨勘改官。然而“吏部不放改官”,原因并非年限课绩等问题,据《画墁录》之说,却在于“以词忤仁庙”。不过这个理由不便明白宣告,公开的说法或许仍是“以无行黜之”。柳永认为吏部诠选不公,于是出雪投状,向“政府”申诉。

    柳永何时由选人改为京官,确切的年月亦复难考。但大体上可以定为庆历三年谒见晏殊之后不久。这是从他改官后的仕履推断的。《宋故郎中柳公墓志》说柳永改官后为著作郎,太常博士;徐度《却扫编》卷五说柳永“官为屯田员外郎,故世号‘柳屯田’。”柳永这番仕履,恰好完全符合宋代的迁秩之制。宋时京朝官三年一磨勘,由著作佐郎———著作郎———太常博士———屯田员外郎逐级升迁,除了郊恩特例,正常的迁序就需要足足九年时间。唐圭璋先生《柳永事迹新证》,定柳永卒于皇佑五年(1053),上推九年,则为庆历四年或五年。如果这样推算近乎事实,那末柳永的改官,当距他诣晏殊之后不远。更确切地说,是在庆历三年十月之后不久。

    庆历三年十月,仁宗下诏同意对京朝官选人的进状进行复审和落实,这是柳永诉雪过犯、通过磨勘的一个重要机会。《长编》卷一四四引《实录》记仁宗诏曰:

 

    中外有陈叙劳绩,或诉雪罪状,中书批送有司者,谓之“送煞”,更不施行。自今宣令主判官详其可行者,别奏听裁。

 

    宋代官员磨勘,若审官院、三班院、流内诠等主管部门予以错误处置,可越级向中书、枢密院进状投诉,“或理会劳绩,或诉雪过犯,或陈乞差遣。”中书、枢密院往往将进状批转原主管部门,更不施行,叫做“送煞”。为此,得不到申理的官员便重叠进状,有时多至三、五次。庆历三年十月己未,范仲淹上疏反映了京朝官与选人三、五次进状不能结绝的问题,建议各主管部门对所有进状一一复审,公正处理。仁宗便因此下诏,准予施行。柳永诣“政府”见晏殊,就是事先进状投诉,事后由中书批转吏部流内诠的。柳永为自己诉雪罪状,决不是无理由的。柳永入仕后虽时有怀旧之作,但已乏昔日风情。其《长相思》词曰:“又岂知,名宦拘检,年来减尽风情。”像“针线慵拈伴伊坐”一类的词,本是他前期之作,难以构成阻碍他磨勘改官的“私罪”。他从晏殊那里虽未得到满意的结果,但庆历三年十月间范仲淹的奏议和仁宗的诏书,却为他的投状诉雪创造了新的有利条件,吏部不放柳永改官,终于失去了合理的依据。只要柳永的进状不被“送煞”,他就可望得以磨勘改官了。

    真是:

苦苦劳绩沉下僚,

抚民爱民有何错。

三变闯京找晏相,

反被讥讽情难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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