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是余华的一篇优秀短篇小说,也是余华自己最看重和最满意的短篇作品。小说是讲主人公傻子来发失去自己名字的故事,也是他由“人”变成“非人”的故事。
主人公没有自己的名字,“他们怎么叫我,我都答应,因为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其实,他是有名字的,他叫来发,但除了药店的陈先生之外,就再也没有人知道他的名字了。来发是个有智力障碍的人,他“念了三年书,还认不出一个字来”,他完全不知自卫,也几乎没有什么保护自己的能力,因而处处受欺辱,他真正失去名字的根源也在于许阿三等人。小说中许阿三等人是来发的对立面,是毫无人性的。他们从不把来发当作人对待,来发只是他们戏弄、侮辱以取乐的对象。许阿三们先是拿瘦小的流浪狗戏弄来发,要来发娶狗做妻子。在他们的观念里,不仅那条狗可以任他们玩弄,傻子来发也一样没有尊严,他们像对一条狗那样来对待他。后来狗被来发喂养大了,由“又瘦又小”变得“肥肥壮壮”,许阿三们又要吃掉这条狗,全然漠视这时来发已经与狗建立起的稳固友谊和亲密的感情——“我笑着,它叫着”的开心日子。最终,在药店陈先生的指点下,许阿三们利用来发捉到狗并杀死了它。狗的死去对来发来说是种难以承受的伤害,尤其是他们抓狗的手段——利用来发对自己名字的感情让他把狗从床底下叫出来,导致来发认为是自己害死了狗,这让他更无法接受。来发作为人的尊严一再被践踏和剥夺,于是,他决定放弃自己的名字,甘愿做一个“无名”的傻子。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中,人性之恶突出地体现在一个“笑”字上。“笑”原本是人们被压抑的紧张情绪在轻松的氛围下得到释放后而产生的一种生理反映。但在这里它却成为一种最可怕、最狠毒的不见刀光剑影的杀人武器。在这个文本中,处处闻见阵阵笑声,可读者的心却在这阵阵笑声中隐隐作痛。人们不断地嘲笑傻子,在一次次玩弄傻子来发的无休止的游戏中得到了心理的满足:他们问来发的妈是怎么死的;他们争抢着做来发的爹,连小孩也不例外;他们叫来发“喷嚏”、“擦屁股纸”、“老狗”、“瘦猪”;他们提着“又瘦又小”的狗要许配给来发作“妻子”,他们盼着有一天来发把那条狗当成女人娶回家一起过日子…他们极尽嘲笑、讥讽、侮辱之能事,从中得到了难以言喻的快感,发出了各种各样的笑声:“哇哇地笑”、“嘿嘿地笑”、“哈哈地笑”、“哄哄地笑”、“嘻嘻地笑”、“吱吱地笑”、“哗啦哗啦地笑”、“笑得就像风里的芦苇那样倒来倒去”、“笑得就像是知了在叫唤”。
用“笑”杀人的可怖之处在于,它是无形的,因此它是无法抵御的,它的杀伤力是无穷的。来发是精神和生理都属于社会最底层的人,他对生活没有丝毫的奢望,只要求那么一点点维持生存的最低需要;只要求保持作为一个人的那么一点点尊严;只要求那么一点点的爱与被爱,但是他的这么一点点微不足道的需求也被许阿三们的笑声给湮没了。
在许阿三们对来发极尽侮辱之能事、剥夺他的人的尊严的情况下,只有狗的存在对来发具有重要意义。虽然狗一开始是许阿三拿来戏弄来发的一个道具,但出于傻子式的善良,他并未仇恨这只狗,反而将它喂养得很好。于是狗成了来发的亲密伙伴。狗在与来发相熟以后,白天跟着他走过一条又一条街,晚上和他住在一间屋子里,以至于来发觉得“和娶个女人回来还真是有点一样”。在狗这里,来发体会到的是温暖的情谊,有了狗,他凄清暗淡的人生终于有了一点亮色。由于狗的存在,来发又获得了一次做人的乐趣,由于这种乐趣和温暖,他的生命有了更多“人”的价值。
与狗的挚诚、忠贞、天真相反,许阿三们丧失了“人性”,他们居然要吃来发的狗!而陈先生和来发自身的自尊却成了他磨灭自己“人”的价值的帮凶。翘鼻子许阿三叫来发名字只为了哄骗来发引诱出床底下的狗,尽管来发知道此人在骗他,他明知自己的狗被自己骗出来以后会被人杀了炖掉,但因为人叫了自己的名字还是蹲下去唤了狗…来发不能决定自己命运,更不能决定别人的哪怕是一条心爱的狗的命运。或许来发一直是想反抗的,从他听到自己的名字时,渐进的心理变化中我们可以体会到,只是他的身体或者外部的环境紧紧的束缚住了他,使他不得动弹,或叫做永远的躺着。以至于最后葬送了唯一的支柱——狗,无尽的孤独、无助、伤痛、羞愧一起向他袭来的时候他的精神世界渐渐变得冷漠麻木,成为完全“非人”的存在。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渗透了人的一种迷茫感,来发因为傻,所以接受作为人的几乎所有的欺凌,他的身心是佝偻起来生活的。来发初生时,母亲难产而死;还是孩童时父亲又死;后来,最爱的狗,也是在自己无知的行动里死去了。余华没有做任何的论述,他只是让人物或者站着,或者坐在那里哀怨,又忘记了哀怨的,似乎有些麻木的继续生活。但,文字的余味正是读者思考的开始:死到死时和死之后,似乎便停止了,触摸到死,却亦是生的最深刻的体验,是痛楚里的美感,是将僵化的生命用灰暗的刀锋割开的更为广阔的新世界——人性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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