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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3日

(2013-04-03 10:26:32)
标签:

银行

信用卡

欠费

诚信

分类: 我眼中的社会

从名称上看,信用卡就值得人们信任的。我以为,持有信用卡的人,在自身诚信记录中增加了很大分量,很大程度上也体现了人品的高贵,内心的满足感和自豪感定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我一直都是非常羡慕持有信用卡的人,也梦想自己能够拥有一张即使没有存款也可以透支消费的信用卡。然而,发生在湖南聂小姐身上的“欠费4885年滚成上万元”的惨剧,彻底颠覆了我的惯性思维。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五年前,聂小姐用工厂发下来的工资卡在湖南老家的商场透资刷卡消费了488元。当月收到银行的对账单后才得知是信用卡,不以为然的聂小姐随后从工厂离职并停用了原来的手机,一直到今年的2月份竟被通知已欠银行款达到11030元。昨日上午,银行出示的证据显示,五年间该银行用各种办法尝试联系聂小姐多达52次,但均未成功。

联系52次,五年前488元的欠款滚成了11030元,从这其中似乎并看不出有什么猫腻藏于其中,有理有据没有争议之处。

聂女士恰恰跳进了这个陷阱,浑然不知的聂女士可能还对488元的欠款没有放在心上的时候,她其实已经开始向背负万元债务的方向迈进了。而这一切都是没有的不知不觉,那么地悄然无声,那么地波澜不惊。

那么,为什么打工妹信用卡欠费4885年滚成上万元,合理吗?

从平民的角度来说,假如这488元欠费,不是信用卡透支,而是银行贷款的话,无论怎样都不可能出现5年后变成11030元的事情。遗憾的是,这不是银行贷款而是信用卡消费,这其中更多的不是欠款多少的事情,而是持卡人必须明白一种的用意——正如这个卡前面的两个字规定的那样——信用。

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任何行业都有其要求或规范,而这些所谓的要求或规范都具有其两面性,遵守之,它会达到双赢的预期,不遵守,便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或惩罚。大眼一看,对于聂女士五年前488元的欠款滚成了11030元的事,一般都会认为信用卡出现了信用问题,不然怎么会出现比高利贷还要高的结果呢?这,恰恰就是行业规则的所在,需要的就是人的遵守。

事无大小,该履行职责就要履行职责,该承担责任就要承担责任。显然,聂小姐没有遵守信用卡的相关规定,欠费4885年滚成上万元,这非常合理。

这样的悲剧,不能够怪罪信用卡所在的银行,要怪只能够怪聂女士自己。

首先是聂小姐丧失了原本应该坚守的那份信用,她用工厂发下来的工资卡在湖南老家的商场透资刷卡消费了488元,当月得知是信用卡,她却不以为然,五年之内竟然没有了任何回应。既然是信用卡,失去了其应该有的信用,出现最后令人吃惊的惩罚,这都是咎由自取的结果。

各行业都应该建立诚信约束机制,如同信用卡约束机制一样。

人无信不立,在诚信缺失的今天,我们需要的是诚信回归,不管是自觉的行为还是被动的约束,对于重塑诚信都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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