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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饿死九旬老母应判刑杂谈 |
分类: 我眼中的社会 |
http://s1/middle/5f07d69ahb34f4fd3a5e0&690近日,一则题为《武平公务员饿死九旬老母》的帖子,被数十家网站相继转载。视频中,一位白发老太太瘦得几乎皮包骨头,躺在一张凉席上。据帖子称,这位老太太是武平县某局公务员钟某的母亲,因家庭纠纷,儿子将母亲活活“饿死”。帖子刚一贴出,便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此行为表示不可理喻和震撼。
据发帖人介绍,老人本来育有5子1女,因为丈夫早故,两个儿子送了人,长子和媳妇帮助老人撑起整个家庭。帖子中所指的公务员钟某是老人的四子,老人一直与老四一同居住。
发帖人称,今年9月底,警方及县妇联接到“老人将被饿死”的举报,先后赶到了现场。妇联领导叫来120急救车,将老人送至县医院抢救治疗。经抢救和诊断,医生出具了病危通知书和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上列明为“重度营养不良”。由于长期营养不良,老人多个脏器已严重衰竭,并于国庆前期去世。
12月1日,武平县相关部门透露,目前该县的纪检、妇联等部门已就此事展开调查。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帖子中的钟某确实是武平县某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但并非公务员。
第一次看到这个新闻报道,我的心不受控制的战栗了。俗话说得好——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养儿为了防老,然这位被活活饿死的九旬老母亲,却是生养了五个儿子一个女儿的老母亲——别人享受膝下儿孙成群天伦之乐,然这位年过九旬的老母亲却偏偏被自己含辛茹苦养的儿子活活饿死了!
更让人可悲的是,这则新闻报道却一再重申钟某确实是武平县某局的一位工作人员,但并非公务员。我就有点儿不明白了,活活饿死母亲的人首先是这位死者的儿子,而后才是工作人员,难道做儿子也应该与自己的职位不同而有所不同么?我想这位钟某不管是一位工作人员还是公务员,最起码他是个人吧!
饿死自己的母亲,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上列明为“重度营养不良”。由于长期营养不良,老人多个脏器已严重衰竭而死,这是不是属于长期折磨致死呢?既然这样的话,结束了老母亲生命的难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么?这个故意杀人罪又有何区别呢?
新闻中的主角钟某首先是有能力给自己的母亲提供食物的,这只能说钟某丧失了人伦道德而已,假如钟某没有能力提供食物给自己的母亲,或者不愿意赡养自己的母亲,完全可以将自己的母亲送于其它自己的兄弟们赡养,为什么一定要采取这样极度恶劣的行为饿死自己的母亲呢?
从另一个层面看,这也说明中国道德建设存在严重的问题——所谓拥有传统美德的民族,却接二连三出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不齿事件,CAO!何也?
在此,我强烈建议有关部门将这件恶劣的虐待老人事件定性为犯罪事件,而且应该将这件事作为一个大的案例向全国推及,让所有类似于这种行为的人受到法律的惩戒,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