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
(2009-03-23 1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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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下简称《课程方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普通高中教学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以《课程方案》及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努力满足每个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规范课程教学行为,体现地方特色,立足我市实际,推进教育发展,努力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高中课程教学体系。
二、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要全面开设《课程方案》规定的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每学年都要设置各领域的课程,保证使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能获得一定学分。
学习领域包括科目有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学校要开齐所有科目,并开足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各科目一般由若干个模块组成。学校要开足必修课程模块, 尽量多开设选修模块,促进每个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普通高中的课程设置安排如下:
学习 领域 |
科 目 |
必修 学分 |
一年级 |
二年级 |
三年级 |
|
||||
学分 |
周学时 |
学分 |
周学时 |
学分 |
周学时 |
|
||||
语言与 文学 |
语文 |
10 |
8 |
4 |
8 |
4 |
4 |
5 |
|
|
外语 |
10 |
8 |
4 |
8 |
4 |
4 |
5 |
|
||
数学 |
数学 |
10 |
8 |
4 |
8 |
4 |
4 |
5 |
|
|
人文与 社会 |
思想政治 |
8 |
4 |
2 |
4 |
2 |
12 |
12 |
|
|
历史 |
6 |
4 |
2 |
4 |
2 |
|
||||
地理 |
6 |
4 |
2 |
4 |
2 |
|
||||
科学 |
|
|||||||||
物理 |
6 |
4 |
2 |
4 |
2 |
10 |
|
|||
化学 |
6 |
4 |
2 |
4 |
2 |
|
||||
生物 |
6 |
4 |
2 |
4 |
2 |
|
||||
技术 |
信息技术 |
4 |
2 |
1 |
2 |
1 |
2 |
1 |
|
|
通用技术 |
4 |
2 |
1 |
2 |
1 |
|
||||
艺术 |
音乐 |
3 |
1 |
1 |
1 |
1 |
1 |
1 |
|
|
美术 |
3 |
1 |
1 |
1 |
|
|||||
体育与 健康 |
体育与 健康 |
11 |
4 |
2 |
4 |
2 |
3 |
2 |
|
|
综合 实践 活动 |
研究性 学习活动 |
15 |
6 |
2 |
6 |
2 |
3 |
2 |
|
|
社区服务 |
2 |
三学年至少10个工作日 |
|
|||||||
社会实践 |
6 |
2 |
全年至少1周 |
2 |
全年至少 1周 |
2 |
全年至少1周 |
|
||
学校课程(选修学分II) |
2 |
1 |
2 |
1 |
2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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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课程设置方案是对所有普通高中课程开设的基本要求,但不是学生课程选修的最低要求。必修课程所有学生必须修习,选修课程由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2.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11周。社区服务一般安排在课余时间、周末或节假日。原则上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5天上课,周学时数不超过35。每学时一般为45分钟。高一、高二年级每周有3学时机动时间(含班团活动时间),学校可自主安排。
3.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语文、数学、外语每个模块在一个学段内完成。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有关科目每个模块一般在一个学期内完成,必要时可在不增加学时的前提下,在本领域内将有关科目学时打通使用或调整开设顺序。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为18学时。
4.学校可根据需要调整技术领域中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的开设顺序。
5.艺术领域每周开设1学时。音乐和美术可间周开设。
6.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一、高二年级每周3学时,2学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1学时安排在课余和假期时间进行,以学生自主完成为主。
7.学校课程主要指《课程方案》的“选修学分II”。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围绕各学习领域自主开发和安排教学内容,增加学校课程的开设量。
8.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在选修课程中获得28学分,其中学校课程至少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修更多课程,获得更多的学分。
三、教学内容
高中教学内容既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又要有利于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基础。学校要在保证使学生修满必修学分的前提下,按科目设计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高中三学年课程内容安排建议如下:
学习领域 |
科 目 |
一 年 级 |
二 年 级 |
三 年 级 |
|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上学期 |
下学期 |
|
||
语言 与文 学 |
语文 |
语文1~2 |
语文3~4 |
语文5,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模块 |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模块 |
开 设 部 分 选 修 课 程 总 复 习 |
|
外语 (英) |
英语1~2 |
英语3~4 |
英语5~6 |
英语7~8 |
从选修系列I和系列II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模块 |
|
||
(可以选修系列II模块补充) |
|
|||||||
数学 |
数学 |
数学1~2 |
数学3~4 |
数学5,选修1-1、2-1 |
选修1-2和系列3中2个专题;选修2-2、2-3 |
从选修系列3中选择开设2个专题;从系列4中至少选择开设2个专题 |
|
|
人文 与社 会 |
思想 政治 |
思想政治1 |
思想政治2 |
思想政治3 |
思想政治4 |
人文方向选修: 思想政治、历史至少各选择开设2个选修模块 地理至少选择开设2个选修模块 |
|
|
历史 |
历史(I) |
历史(II) |
历史(III) |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
|
|||
地理 |
地理1 |
地理2 |
地理3 |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
|
|||
科学 |
|
|||||||
物理 |
物理1 |
物理2 |
从选修1-1、2-1、3-1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
从选修1-2、2-2、3-2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
科学方向选修: 从物理2-3、3-3、 3-4、3-5 中至少 选择开设2个模 块; 化学至少选择开设2个选修模块; 生物开设1个选修模块 |
|
||
化学 |
化学1 |
化学2 |
至少开设2个选修模块 |
至少开设1个选修模块 |
|
|||
生物 |
生物1 |
生物2 (或生物3) |
生物3 (或生物2) |
开设2个选修模块 |
|
|||
技术 |
信息 技术 |
信息技术基础 |
从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 2个模块 |
至少从通用技术选修模块中选择开设1个模块 |
|
|||
通用 技术 |
必修1 |
必修2 |
|
|||||
艺术 |
音乐 |
音乐鉴赏 |
音乐鉴赏 |
在其他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
|
|||
美术 |
美术鉴赏 |
绘画 |
从其他模块中至少选择开设1个模块 |
|
||||
体育 与健 康 |
体育与 健康 |
从6个运动技能系列中至少选择开设10个模块,并开设健康教育专题系列,其中在田径类项目、体操类项目和民族民间体育类项目系列中,要求学生在每个系列至少修满1学分,在健康教育专题系列修满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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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 实践 活动 |
研究性学习活动 |
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从自然、社会和学生生活中确定5个研究专题,其中高中一年级、二年级各2个专题,三年级1个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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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服务 |
根据学校所在地区和学生实际,开展了解社区、服务社区和参加社区建设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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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 实践 |
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确定活动内容,如学工学农、公益活动、军训、勤工俭学、学校社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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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课程 |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自主开发和安排教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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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学时建议
一、
二、
文科将每周的研究性学习任务由历史地理两科教师负责,学校课程由政治教师负责完成;
理科政史地每周安排一课时,理化生每周3课时,研究性学习由物理化学两科教师负责实施,学校课程由生物教师负责实施。
三、高三年级具体实施时,研究性学习由数学、英语教师负责,文科政史地每周各4课时,理科理化生各4课时,基本能力用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学校课程总共5课时开设,学校统筹安排,内外堂兼顾,学校一节机动课时可以由语文教师负责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