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媒体对章子怡手下留情
(2010-02-11 00: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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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诈捐门慈善娱乐杂谈 |
分类: 杂文 |
目前,在中国的各种媒体中最为火爆的新闻,就是群起对“国际章”的捐款大声指责,各种各样的带有严重的攻击词句与语言几乎都已经用上了。其实,无非就是,章子怡自己曾经声称为四川地震捐款100万元。最近经过追查,实际到位“只有”84万元,还差16万元。另外,章子怡在2008年的法国戛纳电影节所募集的善款时,也曾经对外声称已经募集到了50万美元。结果,现在没有看到有钱进来。
当时,我对一些朋友、同学说过,中国现在的一线明星已经对社会很有责任感的了,主动担负起了巨大的社会责任。这让我很佩服,也从心里为中国娱乐界艺人的进步感到自豪。现在,或许因为各种原因,国际章“差了钱”。我在想,章子怡真的已经是一个很可恶的一个人了吗?她真的是像媒体说的一样,在诈钱吗?她又是在诈谁的钱呢?为什么要“诺而不捐”呢?有一个简单的计算方式需要告诉大家,她说要捐助100万元,追查到位了84万元,也就是说,按照比例完成了84%,怎么就是一个“诈”字了得?今天,“差”了的16万元也已经补上了。媒体们还是要求她要给人们做道歉。我认为,这是媒体们那些记者无知与无礼的表现!你们那些追查别人的人,说人家 “诺而不捐”的人,那么你自己在四川地震后捐助了多呢?是不是都已经达到了84万元之上的呢?自己没有做到的人就没有资格对别人来指手画脚的。章子怡曾经是说过要捐助100万元的,但是她毕竟也是捐助了84万元,今天又把余款16万元捐助了。你们也都捐助了84万,或者是100万元了吗?慈善捐款本来就是自愿的事情,已经捐助了总是要比没有捐助的好嘛!而且比例基本上达到了,我们做人还是要有一个基本的道德底线,那就是不要抹杀事实的本身。
现在,我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许多真正为社会负起责任而捐款的人,没有看到他们出来指责章子怡的;而是那些自己也不知道为社会捐助多少的人,却理直气壮的大声指责别人!这不是一个积极地向上的社会现象,这是一个不公平与不公正的社会现象。我们的媒体应该倡导的是一个积极的负有责任的社会环境,要鼓励社会各界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们。对捐款的人,不论多少,都要肯定;对曾经说过一定的捐款数字,后来的实际数字少了一些,也不要一味的指责,也要给予肯定。现在,我们的社会各界来自发地去帮助与资助困难人群的现象,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我们的媒体是负有很大的责任。我们的媒体在这方面不是做的太多,而是实在太少了,倒是对花边新闻如同西方的狗仔队一样穷追猛打。媒体的责任是告诉人们的真相,而不是轻易地下结论。因为你们没有这个资格,你们也不是圣人,你们也不是完美的人,不过是一个普通的人。不要利用媒体平台来捞足“眼球经济”,这是不道德的。这是让人感到那些记者缺乏起码的良知。
再有,章子怡曾经对外宣称在戛纳电影节上募集到了50万美元,现在只是募集到了5万美元。没有完成这个“承诺”指标,这也不能算她偷钱和贪污吧?这是向外国人募集捐款,不容易的事情,毕竟也是募集到了5万美元。外国人一时信口开河,你拿他怎么办?最多是一个能力问题而已。她诈了没有呢?你们要在调查之后下结论也不迟的。指责她的人们,你们从外国人那里募集了多少呢?自己没有这个能力,就不要对别人要求很高的!我虽然与章子怡八竿子打不到一块,今天也不是为“国际章”作很高的评价。但是,我要肯定她的慈善爱心。我不管她过去对其他事情处理的怎样,也不管她今后怎样的,就事论事说捐款的事,就要肯定她好的一面。人无完人,金无赤足。
一个艺人能够做到主动为社会捐助自己的钱,也不是拿来你口袋里钱来自我吹嘘的,而且100万元也不是一个小数字的,也是不容易了。我们应该给予理解与帮助,而不要群起而攻之,挥舞起大棒,把章子怡打死的。不要把捐款的人都搞得心寒。这是没有必要的举动,对社会来说没有增加了正面的效应;这也是违背了与人为善的道德,别人是捐款又不是偷钱。我们对文化与娱乐界艺人的慈善捐助行为,应该给予肯定与支持,而不是抓住别人的短处一棍子打死而感到痛快。对艺人的标准,不要等同于政治家们的标准来衡量。对别人做的好事,不要吹毛求疵,更要分清是非的本质。
我要请问,那些声称对社会责任感很强的记者们和指责章子怡的人,如果你们每个人也都是很有正义感的,也对社会很有责任感的,那么就请你们把自己的各种捐款收据与发票,已经支付的凭证也拿出来给我们大家“晒一晒”。这样也可以让别人对你们尊敬一些吧!社会需要公平与公正,千万不要拿着镜子只照别人的脸,而不照自己的脸!请大家手下留情,先去回顾一下自己为社会做了一些什么有意义的事情,然后再发声音吧!自己如果也没有做过了什么,就请你闭嘴!
最后,也奉劝一些社会名流们,以后对外说话与承诺,一定要慎重,切记“祸从口出”。请媒体和各位对章子怡手下留情。
上海老笋2009年2月10日凌晨一点写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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