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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儿童两年内曾受“意外伤害”

(2012-05-17 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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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近日,发生在江西宜春市某地的5儿童溺亡事故的令整个社会痛心不已,引起公众对儿童意外伤害防范的关注。2012年4月零点研究咨询集团最新调查显示:7.4%的家长表示孩子在最近两年内受到过“意外伤害”。其中,农民儿童的比例高于平均,为8.3%(城市:6.7%,小城镇:6%)。

    调查显示:在受过意外伤害的孩子中,“意外伤害”类型的前三位依次为:摔伤(71.4%)、割伤/刺伤(21.9%)以及烫伤(9.9%)。相对于城镇,农村儿童因生活环境差异,还面临着溺水的危险,调查显示:1.9%的农村儿童曾经历过溺水的危险。

    尽管儿童家长基本具备了防范意外伤害发生的意识,但防范性仍然不足。调查发现:

    只有不到3成的家长采取了避免儿童单独行动和独处的措施,其中采取“避免儿童一人在家”、“不让儿童单独出门”的家长比例分别只有22.9%和27.1%。

    在安全教育上,有38.4%表示做过交通安全教育,但仅有12.7%的家长会教育儿童不要在未知水域游泳。

相对来说,家长做的较好的是对儿童成长生活环境中危险物品或潜在危险进行防范,如刀具(36.5%),煤气/火柴/开水(31.4%)等。但对于一些不明显的危险,如插座(12.6%)、“药品”(18.6%),家长做出防范的比例仅为一成多。

附图  家长为预防孩子发生意外伤害采取的主要措施

 

http://s14/middle/5f01011ftc03c0356f67d&690



数据来源:零点研究咨询集团2012年4月春季一期居民生活调查。

 

技术说明:本次调查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方式,于2012年4月针对北京、上海、青岛、海口、秦皇岛、南京、武汉、商丘、湘潭、内江、桂林、重庆12个城市,福建南平邵武、辽宁营口大石桥等12个小城镇及其下属的12个农村的1211名儿童家长进行的入户访问。数据结果已根据各地实际人口规模进行加权处理,在95%的置信度下本次调查的抽样误差为±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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