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小汽车数量增长过快是标,政府规划管理为本
在交通拥堵的成因上,公众的认知直指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划管理。在公众看来,导致交通拥堵的原因方面,政府规划管理是本,小汽车增长过快是标。
调查发现,41.2%的人归因于道路规划设计不合理,34.4%的人归因于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发展不足,23.5%的人选择交通管理水平低,还有10.4%的人选择交通管制多。而选择“小汽车数量增长过快”的仅占57.6%。
交通拥堵问题严重,在公众看来,小汽车数量增长过快是重要影响因素,但是,相关部门的规划管理更加难辞其咎。但是本次“治堵”新政并没有从治理的根本——政府规划管理方面(例如道路的规划设计、公共交通的发展等)进行改革,而是更多的体现在了对小汽车的数量限制方面,因此,在公众看来,“治堵”新政是治标不治本的。
三、“治堵”新政未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矛盾
调查发现,在“治堵”措施出台后,交通拥堵造成的社会矛盾并未减轻。
对于公众眼中造成交通拥堵的主要责任方,有23.3%感到比较不满,有21.8%感到非常不满,即有超过45.0%的公众因交通拥堵产生了强烈不满的情绪。而2010年5月零点在北京市范围内完成的另一项社会调查的结果表明,交通问题引发的不满情绪表现为14.0%的公众感到“比较不满”,有5.7%感到“非常不满”。可见,交通拥堵矛盾比半年前明显加剧。
从“治堵”措施的角度来解释,这主要是因为新政对机动车购买和行驶的规定过于强硬,实施过急,直接损害了不少公众的切身利益:极大增加了无车家庭购车的成本与难度,尤其为非户籍常住居民的购车设置了过高的壁垒,外地客车在受单双号限行约束的基础上又增加了高峰五环准入禁止的规定……
以上种种,都是制度造成不公的表现。它增加了居民的相对剥夺感,进而转化为不满情绪,激化了社会矛盾。
技术说明:此次调查结果基于零点市场调查完成的“2010年北京市‘治堵’综合措施公众态度研究”。调查采用随机抽样方式,于2010年12月30日-31日针对18-65周岁的北京市户籍居民或在北京居住1年以上的常住居民进行电话访问。样本总量为413人,其中有车的213人,无车的200人,有北京户口的263人,无北京户口的150人,男性220个,女性193个。在95%的置信度下本次调查的抽样误差为±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