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瞭望日本
作者:陈言 编辑:李国虎
综合商社是日本首创的一种具有独特机能的企业组织形式。在中国,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综合商社,也没有与综合商社相比拟的企业;在世界,即便是在所有模式上都仿效日本,而且成绩不错的韩国,惟有商社模式至今没有学到手,美国欧洲更没有能把商社模式学得有些样子的企业。
伊藤忠商业战略研究所松村滋弥所长认为:“综合商社应该有三个特点,第一是能预测近未来,在这个基础上开展事业投资;第二是在全世界拥有自己的网络,能担负起日本贸易、海外事业投资的重担;第三是通过吸收时间及空间差距产生的风险,变风险为收益,具有风险吸收体的作用。”
说日本的综合商社是一群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大熊猫”,原因正在此。比较一下世界上的其他企业,很难找到具有这三方面功能的企业。
五十年代的特殊历史时代
从伊藤忠商社已经发表的财务报表上看,2007年其纯利润为1771亿日元(约100亿人民币),准备在2009年度取得的利润为2100亿日元。该公司的员工人数为4122人,差不多每位职员一年要为公司带来5000万日元(约300万人民币)的利润。
能够有如此丰厚利润收入的企业并不多。商社不同于工厂,靠贸易起家。在上个世纪50年代,“制造业负责生产,综合贸易公司负责贸易”的分工体制,让商社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机会。但70年代的韩国,90年代的中国,同样有生产及贸易巨大发展的时期,尽管当时的政府花大气力要学习日本的商社体制,但最终没有在中韩那样机构。“分工体制的建立,能让商社获得发展,而有意图地去建造国营综合商社,一般不会取得成功。”
松村所长告诫说。究其原因,大概中韩的贸易公司在进出口贸易上能够做到有所作为,在预测未来的机制上,在投资方面,特别是在风险的吸收能力方面,未能进步到商社阶段。在错过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后,重建商社也已经非常困难。
早就预测到了中国的发展
伊藤忠商事多年以来领先于其他日本的大型综合商社,与中国展开贸易往来。1972年9月,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但在72年3月,伊藤忠商事就已经与中国建立了正式的贸易关系,被中国认定为友好商社,并从此与中国结成了浓厚的友好关系。
目前,伊藤忠中国集团由华北(北京)、华东(上海)、华南(香港)三个地区机构、以及其管辖下的九个当地法人公司及四个常驻办事处组成。1993年设立了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简称:ICN)。2005年9月由中国商务部批准成立了“地区总部”;同时亦被准许经营除一部分须特殊许可的商品外的所有商品的国内销售•进出口•佣金代理等业务,此为在中国的日本“综合商社中”的首家。
这样的政治见识、经济活动能力,是普通贸易公司难以具有的。
用吸收“风险”来创造未来
松村所长说:“空间与时间的差距,给商业活动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及机会。商社对于这些从各种不确定因素中派生出的风险,通过庞大的业务内容,来使之最小化。”
商业活动中有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输、结算方面的风险,有进出口贸易时,还存在着外汇汇率、其他国家政治等方面的风险。综合商社进行数千件、数万件的商务,其经营规模与一些经济规模比较小的国家的国民经济收入相差无几,通过如此规模庞大、内容极为繁杂的交易,在某个领域出现亏损的时候,也能够实现其他领域的盈余。
这种比熊猫还稀少的全世界绝无仅有的综合商社模式,让日本的各大商社均取得了年盈利在1000亿日元以上的营业成绩。
文章发表于:2008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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